新形势下律师公司业务创新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作者:龚律 来源:中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3 10:42:08 点击数:
导读:2013年11月24日,全国律协新形势下律师公司业务创新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全国律协主办,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承办。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到会并发表讲话。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共50余人参加…

2013年11月24日,全国律协新形势下律师公司业务创新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全国律协主办,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承办。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到会并发表讲话。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共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本次会议为期一天,整个议程紧凑而富有成效。与会多位委员就新形势下律师业务创新进行了专题演讲,引起了大家热烈的研讨,并形成了一些共识。讨论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传统诉讼业务的服务模式创新。在传统的诉讼领域,应当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服务模式上创新。很多高端客户希望律师能够提供从非诉到诉讼,从民事、行政到刑事法律的全方位的一条龙法律服务。这就要求律师事务所创新服务模式,变一个和几个律师为一个客户服务的模式为整个律师事务所为一个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模式,有时甚至还需要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这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模式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非诉业务的综合创新。律师在从事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要取得客户信任,为客户提供更深层次的创新法律服务,必须丰富金融、财务和其他服务领域的行业知识,丰富跨界经验,并转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的意识。同时,互联网正在对传统的法律服务业产生巨大的冲击力,这需要引起律师的高度重视,未雨绸缪,提早准备。

(三)前海新区和上海自由贸易区概念下的律师业务创新。要在充分了解前海新区和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对相关领域创新业务进行了前瞻性分析。将来上海自贸区可能对公司虚拟注册的需求较多,律师可以考虑在这方面提供创新法律服务。

(四)公司注册体制改革项下的公司业务创新。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注册体制的改革将为律师创造新的业务机会。例如,律师代理公司注册、变更登记,为公司注册、变更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五)新三板和新四板的律师创新业务。与会委员一致认为,新三板和新四板的开放将为律师业务带来一定增量,但业务创新与风险并存,在拓展创新业务的同时,要注意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

(六)国企改制、企业并购中的公司业务创新。与会委员一致认为,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在国企改制、企业并购方面,必将给律师业务带来更多商机,公司律师要认真研究可能的机会以及如何更好地为国企改制和企业并购提供创新服务。

会议总结了公司法专业委员会2013年的工作,并对2014年的工作思路进行了研究。2013年,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组织委员编写了《律师公司业务前沿问题案例及评析》,并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分两篇,上篇为律师公司非诉业务前沿问题,下篇为律师公司诉讼业务前沿问题,总计收录了36个案例评析。此外,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还组织委员编写了《律师承办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和《律师办理公司诉讼业务操作指引》,被收录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2)》中。2014年,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工作,进一步开展律师公司法律业务的创新研讨活动,积极参与公司法领域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着手研究《中国公司法律报告》系列图书的编写工作,并针对公司虚拟注册引发的律师创新业务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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