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两岸法律风险管理研讨会

作者:钟法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1-9-1 15:47:07 点击数:
导读:根据中国法学会、国务院台湾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7月31日-8月7日,台湾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施茂林理事长接受中国法学会胡忠副会长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的邀请,于2011年7月30日-8月7日率团一行24人来大陆,与咨…

根据中国法学会、国务院台湾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7月31日-8月7日,台湾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施茂林理事长接受中国法学会胡忠副会长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的邀请,于2011年7月30日-8月7日率团一行24人来大陆,与咨询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在北京、呼和浩特共同举办了2011年两岸法律风险管理研讨会。

7月31日,2011年两岸法律风险管理研讨会首场在中国法学会多功能厅拉开帷幕。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戴玉忠、台湾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理事长施茂林作了致辞,均肯定了本次研讨会举行的重要意义。

研讨会由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主任张所菲、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保树主持,两岸学术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和法律人士,围绕法律风险管理和发展趋势、两岸双向投资法律风险管控、企业经营与法律风险评量、产业制造与消费者风险识别四方面内容作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其中,大陆方面发言5人,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叶林,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风险管理者联谊会副会长朱军,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管理分院副院长高晓红,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风险管理部项目主任白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处经理叶小忠。台湾方面发言4人,分别为:台湾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理事长施茂林,台湾法务部行政执行署主任行政执行官黄兆扬,台湾朝阳科技大学保险金融管理系教授施懿纯,台湾公道法律事务所律师蔡文斌。

台湾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理事长施茂林就法律风险管理体用矩阵与连动议题发表了精彩的演讲。施茂林指出,近年来,风险管理已经成为显学。法律风险管理是一项跨界的新学科,是学术界尚待开发的领域,其未来发展潜力大,空间广,符合学科整合趋势,也必将有益化解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风险危机。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管理分院副院长高晓红女士介绍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的基本框架和起草情况。这是关于法律风险管理的一个国家标准,与国际风险管理标准ISO-3100相一致,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前瞻性,引起了与会者的兴趣。台湾方面学者表示第一次听说将法律风险管理与国家标准联系起研究,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启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叶林作了关于公司机关决策体现和风险分析的主题发言,指出现代公司法正在逐渐接受风险管理的思想,将风险管理纳入到公司治理之中。公司风险管理规则,必然依附于公司机关决策体系。关于公司风险控制的基本规则,至少在理论上是由股东或股东会控制的。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与这种模式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因此,大陆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还有巨大的空间。

两岸参会者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具有相当的积累,在积极踊跃的发言中,产生了许多思想的火花、观念的交集,使本次研讨会的学术交流气氛十分浓郁。大家纷纷表示,由于时间的关系,在研讨会上未能具体探讨的问题,将在会下根据研讨会的论文集等材料做进一步研究。

8月4日,第二场研讨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原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台湾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理事长施茂林、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院长陈宗镇分别作了致辞。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主任张所菲、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喜德、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院长陈宗镇、台湾台中地方法院院长李彦文分别主持研讨会。

其中,大陆方面发言4人,分别为: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法律事务部主任任伊珊,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文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所长、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法律风险管理中心首席律师叶晓华,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巴布;台湾方面发言4人,分别为:台湾大展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郑克盛、台湾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秘书长刘喜、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水质处处长吴美惠、台湾数位光讯科技集团法务/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秘书廖培峰。

本次研讨会发言人围绕法律风险管理在国内国外的发展状况、研究成果、操作实务等在各自所研究或从事的领域,就如何识别、评估法律风险及设计解决方案展开了主题鲜明、细致深入的交流,是国内比较少见的以法律风险管理为专题的高水准研讨会,为法律风险管理的研究和进一步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会后,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会长、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书记邢云会见并宴请了参访团全体成员。

除上述研讨会外,台湾参访团还参观了地方企业1次,并走访了北京、内蒙古、山西地区的较有代表性的人文、自然景观。台湾参访团所到之处均受到了当地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和地方法学会最高规格的礼遇。

8月6日台湾参访团临行台湾之际,国台办副主任孙亚夫接见并宴请了参访团全体成员。孙亚夫副主任对此次的研讨会交流表示肯定。并指出,在两岸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岸之间在法律领域的交往日趋热络,频繁的两岸法律交流,为推动两岸关系的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应不失时机地加强交流、深化合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展,通过法律这座重要的桥梁,不断加深两岸同胞感情,不断促进中华民族团结,为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台湾团表示,非常感谢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以及各个接待单位和人员,认为此次的学术交流和参访非常成功,令人满意,期待明年在台湾举行的两岸法律风险管理研讨会上再会。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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