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参与征地拆迁为何难

作者:鲍臻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时间:2010-2-5 12:32:16 点击数:
导读:张千帆先生认为,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既不能指望司法独立裁判,守住公平市价的底线,也不能指望人大积极维权、政府消极自律,征地拆迁的首要关键在于公民参与。这其实讲到了征地拆迁问题的核心。目前非法征地拆迁侵害…

张千帆先生认为,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既不能指望司法独立裁判,守住公平市价的底线,也不能指望人大积极维权、政府消极自律,征地拆迁的首要关键在于公民参与。

这其实讲到了征地拆迁问题的核心。目前非法征地拆迁侵害公民权利事件层出不穷,关键是博弈各方———开发商、政府、被征地拆迁者之间力量失衡。在权力主导的体制之下,被拆迁户始终处于劣势,如果权力和资本得不到约束,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再完善的法律也有可能被束之高阁,甚至惨遭践踏。

张先生关于公民参与的想法虽好,但恐怕难以付诸实践,问题是背后的经济逻辑在作怪。

拆迁制度闭门改革,事实上符合地方政府的经济和政治利益。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由于财权与事权不对等,地方政府要用43%左右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70%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在这种背景下,从预算外,特别是从土地中聚集财力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最重要来源。一些地方政府运用权力把集体或其他用途的土地整合后,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补偿土地所有者,然后通过招拍挂使价格翻几番,从而赚取差价。

这种不公平的土地交易自然遭到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反对,因此拆迁问题应运而生。在拆迁过程中,本来应该是被拆者与开发商平等谈判、自由交易,但事实上却是政府居间谋取利益,而这种谋利的方式已经成为目前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得以运行、城市建设得以推进的“生命线”。

如果按照张先生所设想的在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认定上加强公民参与,则直接挑战了地方政府的生存底线。这恐怕是无法实施开门改革的根源所在。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无法对“拆迁”变“搬迁”寄予太多期望,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非法拆迁恐怕还会以各种方式或明或暗地存在。要加强公民参与,改变目前的博弈格局,就必须从背后的经济逻辑出发,改革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现状,彻底变革城市的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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