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0多人为渎职犯罪付代价 惩治和预防成合力

作者:杜萌 彭于艳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07-06-10 11:38:46 点击数:
导读:法制网北京6月6日讯记者杜萌彭于艳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联席会议,向出席会议的16家中央国家机关与会代表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情况…

        法制网北京6月6日讯 记者杜萌 彭于艳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联席会议,向出席会议的16家中央国家机关与会代表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情况:6600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自己的渎职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

  近年来,中国各有关部门创新相互配合与协作的机制和形式,逐步形成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合力,共同“扎紧”了防治“官员”渎职犯罪“篱笆”。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指出,最高检高度重视反渎职侵权工作,将其摆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突出位置来抓。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破坏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危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始终是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主攻方向。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离不开各行政管理和执法、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专项工作有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检察机关密切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

  王振川要求检察机关针对发案单位管理体制、权力配置、业务流程、审批程序、执法监管等方面,积极探索与各行政管理和执法、司法机关建立更加有效的联系配合机制,共同研究某一行业或部门渎职侵权犯罪的形成原因、作案特点、制度缺陷、发案领域、重点部位和预防措施,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配合与协作制度和案件线索发现及移送制度,建立信息通报、资源共享、资源互补等工作机制,以促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根据会议议程,来自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16家中央国家机关的与会代表在会上发表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如何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查办在防治“非典”斗争中发生的渎职犯罪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上一篇: 下一篇:中国警方救出近六百“窑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