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为人,善者生存

作者:王科峰 来源:中华法务网 发布时间:2017-09-22 11:00:00 点击数:
导读:人之为人,善者生存

在1871年,即《物种起源》发表12年后,英国著名的生物学家达尔文发表了《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一书。达尔文在该书中仅两次提到过“适者生存”,其中一次是他为使用这个不恰当且具有误导性的词表示歉意。相比之下,他在此书中使用了九十多次“爱”字。

其实,达尔文最初也并不认为《物种起源》所揭示出来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等“普适性”的生物进化规律,可以完全用来说明人类的起源问题,他只是在书的结尾谨慎地预言:“人类的起源和历史也将由此得到莫大的启示。”在他后来的著作中 ,达尔文反复强调自然选择的“适者生存”原则,在人类进化中不太适用。因为在漫长的人类进化过程中,从智人转变为人,人类从其他动物类中分离出来并胜出,是人类的语言和讲故事的能力催化出的分工与合作,人类的劳动能力和合作共享能力,极大地促使人类适应、改造自然能力提高,促进生产力突飞猛进,同时不断克服和战胜人类自身的缺陷和不足之处;人类文明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感、教育和协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将进化论用于人类社会的研究,人们一直持谨慎态度;将自然界的“适者生存”原则用于人类社会,更是荒谬绝伦。人类发展进步的信念应当是“善者生存,恶者淘汰”。因为,这符合人道、天道。只有脱离动物性、兽性的人,才能作为宇宙中伟大的杰作、万物的灵长!

                                                                      王科峰          2017-09-2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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