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AC分析法与其他

作者:王一明 来源:中华法务网 发布时间:2016-02-06 11:27:58 点击数:
导读:中国律师与美国律师在法律诉讼中的表现:中国律师之间的对抗倾向于是观点之争,而美国律师之间的对抗则侧重于事实之争。  美国律师与法官采用的IRAC分析法,亦即:  I问题(ISSUE):发现事实争议;  R规则(RULE)…

中国律师与美国律师在法律诉讼中的表现:中国律师之间的对抗倾向于是观点之争,而美国律师之间的对抗则侧重于事实之争。

  美国律师与法官采用的IRAC分析法,亦即:

  I  问题 (ISSUE):发现事实争议;

  R  规则 (RULE):找到可以帮助解决问题的规则;

  A 适用 (APPLICATION/ANALYSIS):通过分析将规则应用于事实。这是一个非常锻炼思维方法的过程,也是中国学生学习美国法律最欠缺的方面。

  C 结论 (CONCLUSION):就事实是否满足规则达成结论。

  应当指出,在学习美国法律的过程中,中国学生最欠缺的是发现事实的能力与通过分析将规则应用于事实的能力。中国律师参加法律诉讼代理方案的讨论时,许多律师在还没有完全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便开始发表观点和妄下结论了。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过去所接受的教育,更多地是从自己的立场、偏好出发发表观点、妄下结论。这种情况不仅发生于法律诉讼当中,也出现在日常生活当中。于是,事实被扭曲的现象出现了、规则被践踏的情况发生了,而最要命的,是自己思维意识僵化了——我们的大脑因被各种观点所绑架而丧失了正常思考的能力。

  所以,所谓实事求是,还必须要从事实出发,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真理可以很多,真相只有一个。只要发现事实真相,就不难让事实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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