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滥用之忧

作者:聂日明 来源:FT中文网 发布时间:2015-11-22 18:17:42 点击数:
导读:11月1日起,中国快递开始实行实名制。相关文件要求,除信件等以外的快件,一律要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实际操作中,包括EMS在内的一些快递公司,甚至要求寄件人将身份证号填写在面单…

11月1日起,中国快递开始实行实名制。相关文件要求,除信件等以外的快件,一律要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实际操作中,包括EMS在内的一些快递公司,甚至要求寄件人将身份证号填写在面单上。这激起了寄件人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

快递实名制源于10月22日中央综治办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一个多月以前,广西柳城县发生17起快递包裹连环爆炸事件,致多人死亡,为此15部委发文,在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并表示快递实名制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措施。国家邮政局随后在11月2日公布《集中开展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措施。

国家邮政局早就想推行快递实名制了。它在2014年初就称,当年要在北京、广东、西藏、云南、新疆等省市区推行寄递服务实名制,寄件人必须提供真实地址、姓名,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并逐渐在全国实现常态化。

快递实名制的初衷是为社会安全着想,但实施起来问题并不少。首先,中国绝大多数居民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居民身份证。实际操作中,监管机构和公司也只认身份证,例如央行对银行开户的实名制就明确提出,有居民身份证份的客户应当以居民身份证开户。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能规定公民应当出示身份证的要求。这意味着只有全国人大出台的法律和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才能提出快递实名制的要求,不管是15部委印发的《方案》还是国家邮政局的文件,都无权提出这种要求。

其次,实名制的核心不在于填写那一串身份证号码,而在于KYC原则(know your customer),即收件员(或银行柜员)充分知晓服务的客户是谁,这不仅仅要记录一个号码,还需要核对照片、识别证件真假,还需要了解当事人是否是自愿、自主地办理这个业务。银行业务是KYC原则落实相对彻底的机构,办理一笔开户销户业务所费时间惊人,快递业如果要落实实名制,要看能否承担起这个成本,而不仅仅是只记录一个身份证号码。要知道,真正想邮寄炸弹的客户,绝对有很多办法绕过这种只记录身份证号码的“实名制”。这种“实名制”除了增加快递公司的负担、让寄件人的隐私有泄露的可能之外,毫无用途。

单就快件是否存在危爆品等社会安全隐患而言,问题并不在身份核验,而是收寄验视责任。只需要保证排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不管是谁寄送的,快件寄送过程和收件人的安全自然也会没有问题。

更大的问题在于身份证号码的滥用。虽然中国行政部门间的信息互不相通,但由于公安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在公民中的普及率最高。《居民身份证法》第二、三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申领身份证,实践中,每个居民自出生起就被分配了一个终身不变的号码。

身份证号码的普及使得各种政府签发的证件、身份证明的编号都直接采用了身份证号码,如个人社会保障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个人纳税号等。银行、电信、学历学位、不动产权、婚姻等个人核心财产登记、社会关系的确认也都和身份证号码绑定。除此以外,在日常生活中,个人住酒店、乘飞机火车、注册支付宝等,无不需要身份证登记,身份证号码也就留在这些机构,这些信息往往又和公安等部门联网同步。

身份证号码使用已经泛滥到,到政府或写字楼办事,门口的保安也会要求出示并暂时保留身份证,直到出来为止。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在实名认证的时候,也都需要选填身份证号码。现如今连买盒感冒药、寄个快递都需要记录身份证号码。

毫无疑问,在现代中国,身份证号码几乎是一个人的全部,掌握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在个人隐私保护并不完善的今天,就意味着可以掌握一个人的旅行记录、可以查到财产状况、学历学籍等信息,个人等同于透明。正因为如此,网上也会有很多令人吃惊的事件。如今年发生的成都别车被打女司机,事发后,网民通过车牌号查出车主身份证号码,以此拉出其最近两年的开户记录,除此以外,住址、电话、聊天账号、照片、工作单位及亲属信息等一并被曝光。虽然这些信息的曝光主要因为人肉搜索的威力,但此事也揭示出身份证号码在个人生活中滥用的问题。

更不消说,身份证号码本身就存在极大的缺陷,个人出生地和生日信息,一览无余,不仅泄露个人隐私,知晓上述信息也容易倒推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而身份证号码更是无法自主选择,一经分配、伴随一生。在中国个人隐私保护如此落后的时代,个人的处境恰如《三体》中的黑暗森林可以比喻,只求不暴露坐标(身份证号码)。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严格限制身份证在身份核实中的作用,从根源上限制身份证及其号码的滥用,以保证个人的隐私没有被泄露的基础。在快递业如此开放、分散,从业人员流动性极高且从业资质要求较低的情况下,更应当谨慎从事,不应该贸然强制推行实名制。更不应借社会安全之名,让身份证号码这样的个人隐私暴露于外。

更长远来看,中国的身份认证和证明体制应该进行较大的改革。首先,身份证件编码应当去身份证号码中心化,所有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明,应该各自独立编码,后台数据可以联网并一一对应,但分配给公民的各类证件号码应该不同。

其次,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凡是带头像的证件都应该成为合法的身份证件,可以用于日常住店、旅行,不应唯身份证化。只有更基础的银行开户、纳税、财产登记等基础用途,才可以要求使用身份证办理,并以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号,酒店入住、乘飞机火车等日常生活则允许使用驾驶证(独立于身份证号码编码的证件)等其它证件。

最后,身份证号码应当改变现有过于直接的编码方式,不再以个人出生地、生日的信息进行编码,以避免直接泄露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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