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律师服务新模式

作者:改编 来源:中华法务网 发布时间:2013-11-23 16:01:13 点击数:
导读: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行业用来开拓新商机、新领域,以律师为代表的法律服务行业出现新现象,有些律师、律所与技术人员合作,共同打造推出律师网上法律服务,“网律”、“网律模式”应运而生。“网律”是指律师在互联网上…

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行业用来开拓新商机、新领域,以律师为代表的法律服务行业出现新现象,有些律师、律所与技术人员合作,共同打造推出律师网上法律服务,“网律”、“网律模式”应运而生。“网律”是指律师在互联网上直接提供在线法律服务,或以互联网为工具、媒介的律师或律师团队。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规模是800亿,根据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的数据,预计2014年国内法律服务市场规模将达到1400亿。

全国律协发布的《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到,截至2012年底,我国律师数量为232384名。有专家之前曾大胆预测,未来,势必有更多的传统律师转化为网上律师成为“网律”,网络律所也将应运而生,“网律”将成为未来法律服务行业的“关键词”。

网络律师,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语音等技术和社会化营销手段打造的营销平台、协作平台和服务平台。区别于传统法律服务单一律师跟客户一对一、面对面的服务局限,网律借助法律服务专线、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等迄今为止可以利用的一切服务手段,做到“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根据《律师行业发展指数报告》,当发生纠纷和争议时,77%的公众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向律师咨询,但最终花钱请律师的比例只有6.7%。由此数据可以看出,公众有旺盛的法律服务需求,但是大约每10个有需求的人向律师咨询后,只有不到1个人选择花钱请律师。再看企业,有数据显示,中国有超过4720万家中小企业,使用法律服务的不到5%,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只有40万家。

通过技术手段和商业手法在法律服务领域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家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改变这个领域请不起律师,律师找不到案源的现状,让中小企业的经营更安全。

在国外,成立于1999年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在线法律文书服务的legalzoom,成功在2012年登陆美国纽约证劵交易所,成为整个法律电商领域最受关注的一家公司。对国内外律师业非常有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进喜教授对“网律模式”表示认同,在他看来,在线法律产品提供商主要面向一个新型市场的开发,更趋向于一种类型化、简单化、标准化的法律服务,适应了低端法律服务市场的要求。与此同时,除去免费法律服务部分之外,由于用户是在完成线上支付后才能享受服务,

现实生活中,普通大众也好,企业老板也罢,都免不了遇到麻烦、纠纷,由于法律服务价格不十分透明,他们会天然的认为法律服务价格十分高昂。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去请律师。即便是下定决心请律师了,也没有一个好的渠道找到适合自己的律师,大多找朋友、托关系,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客户口碑、执业经验都不清楚。

对于律师而言,收入水平严重两级分化,不到20%的律师获取了超过80%的行业收入,大多律师吃不饱也饿不死,案源不足。

大众对“网律”的认知度有待提高是一方面,来自律师业界的一些声音也颇值得推敲。有律师认为,这种形式能提供法律帮助,对于小客户来讲是有利的,但法律服务是很有针对性的。“只是问问就能做好,这是很少见的。”

网律在线上汇集海量客户需求的同时,对服务能力和水平将是一个持续性的考验,这就要求网络的法律服务背后,一定要有大量的优秀律师提供支持;律云的线上法律服务,解决的是细碎化、轻量化、普适性、一般性的法律需求,对那些更讲求个性化和专业深度的复杂需求,云服务不能满足时,就会转到线下,由专业律师处理谈判、诉讼等业务。

网律带来的将是实实在在的案源与收入,并且大大节省了律师的营销推广费用以及时间成本,将影响和改变法律服务业生态环境。

与“网律模式”美好前景同时存在的是,这一模式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一般行业不同,法律服务需要从业资格,无资格而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则被严令禁止。鉴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及监管困难,很容易造成法律线上服务市场的混乱。这就要求“网律”大家庭中的各个成员均须严格把关,以避免龙蛇混杂。网律模式”的横空出世,无疑会给业界带来不小的冲击,在同行们或抵触或观望或赞同的目光中一路前行。而互联网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证明,在这一领域,谁先抢占先机,谁便赢得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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