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所加快“走出去”步伐

作者:马诚修 来源:《金融时报》中文网 发布时间:2011-7-21 12:29:48 点击数:
导读:在中国实施“走出去”政策12年之后,中国本土的律师事务所正在加入此前一直由能源和电子电器行业主导的“走出去”大军。2010到2011年,中国律所在海外遍地开花,美国、西欧、非洲、南美洲、澳大利…

在中国实施“走出去”政策12年之后,中国本土的律师事务所正在加入此前一直由能源和电子电器行业主导的“走出去”大军。2010到2011年,中国律所在海外遍地开花,美国、西欧、非洲、南美洲、澳大利亚、俄国,甚至中东欧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

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律所日益关注发展国际业务,逐渐有一部分律师获取了海外学历甚至海外事务所工作经验。但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是一个新的转折点。危机之后,随着中国能源和实业企业加快海外扩张的步伐,中国律所看到了一个出击海外、在境外为“同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良好时机。

中国律所在海外:过去与现在

在海外设立办公室对中国律所并非全新事物。例如,总部位于北京的君合律师事务所在20年前就已在纽约开设办公室。而最新一批走出去的律所与之前不同之处有二。一是他们海外扩张的版图范围。比如,北京的盈科律师事务所直到2010年9月份还只是在中国内地有业务,而根据计划,2011年他们已有的和将有的海外办公室将遍布圣保罗、维罗纳、布达佩斯、香港、旧金山、纽约、约翰内斯堡、莫斯科、东京和悉尼。

第二个重要特征,是这些中国律师海外业务的深度。此前,中国律所的海外办公室主要以“代表处”形式存在,更多是作为一个市场推广平台,为国际客户提供中国境内服务。而现在,大成、盈科等律所已经开始在海外办公室开展实质性法律业务,指导中国公司在境外的交易和上市,协助他们在陌生的法制环境中发展。

与此同时,一些在全球化初始阶段就已经活跃在世界舞台的中国律所,如今顺应新形势,转而着重关注中国国内客户。金杜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合伙人表示,他的客户曾经多是进军中国市场的外国资本和企业,而现在,他的客户已经完全是中国企业。

法律服务-服务业出口的试金石

 

中国律所的海外扩张,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作中国服务业出口的试金石。

迄今为止,中国的海外资本往往集中在电信、能源、公用事业、以及油气矿行业。中国大型央企出击海外,往往是为了确保能源供应、扩张市场和利用海外技术。但是,正是因为高度集中于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这类投资在海外政治和公众敏感度较高。比如,2005年中海油试图收购美国加州的优尼科,但因为美国政府和民众反对而败北。近年来此类案例屡见不鲜。

相比之下,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国际扩张很少引发争议,主要还是因为中国律所海外规模尚小,所在行业敏感度较低。在全球几个重要的金融中心,中国律所短期内还不太可能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在竞争极为激烈的国际法律市场,英语仍是主流语言,这对中国律所来说还是一个较大障碍。《美国律师》杂志近期作的一份调查显示,2010年根据营收排名的全球前百名律所中,有97家来自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那么,海外的中国律所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协助“同胞”企业的境外投资呢?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短期内,包括央企在内的大型中国企业,还不太可能雇用中国律所来协助其海外交易。这些荷包鼓鼓的大型企业并不吝于雇用知名国际法律顾问,例如美国的“白头鞋”律所(White Shoe firms,指位于纽约市和波士顿、服务世界500强公司的顶级律所)或者是英国的“魔力集团”律所(Magic Circle firms,指英国五大老牌顶级律所)。在这样的市场竞争下,中国律所只能取道中端市场客户,在海外吸引当地客户开展业务。

例如,中国中伦文德伦敦办公室合伙人Emily Wang预计,他们目前的业务中,50%是为投资中国的欧洲客户提供法律咨询,35%的业务是为在欧洲的中国投资者做法律代表(另外15%则是与中国无关的业务)。她本人目前是一家正在试图收购一个欧洲品牌的中国国企的法律代表。今年年初,这家律所协助一家中国公司Global Lock在英国第二大交易所AIM上市。

 

律师事务所的“润滑”作用

在中国企业海外扩张的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可以带来他们所需的许多“软技能”。一个被常常提及的“负面”例子是中国华为。这家科技和电信产品制造商的海外扩张之路颇为坎坷,最近迫于美国国内压力放弃了对美国三叶公司资产的收购,而竞标伦敦地铁移动电话网络也未果。华为的命运,被很多人归咎于他们在海外无法很好地阐释收购背后的战略意图。相比之下,律所在商务沟通和拓展方面要更为擅长。

在中国律所中,一些已经致力于发展真正的国际业务,即他们的海外办事处不再仅仅具有市场推广功能,而是开始在所在地全面开展基于当地法律的实际业务。这类律所将最容易发挥上述“润滑剂”作用。以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例,2010年10月其纽约办公室成立之时,超过半数职员为在当地招聘的美国律师。大成和盈科两家律所都曾分别在新加坡和匈牙利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合资,很大程度保留了当地律师以及原有风格。

一所成功的中国国际事务所还可以成为中国商业与世界接轨的桥梁,甚至可以协助开发新业务。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国际战略负责人杨琳女士提到,他们新设立的巴西办公室有一位客户需要寻找一个中方伙伴共同开发一个位于中国的矿产项目。杨女士的同事为这位客户介绍了合作伙伴,赢得了新的项目。由此可见,中国的“走出去”也可以将资金带回来。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作者马诚修(Matthew Townsend)是中英律师交流协会(China Britain Law Institute)会长及联合创始人、英国执业律师。译者/Crystal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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