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68万元过路费案曾遭两次退回一次撤诉

作者:叶启民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1-1-31 13:11:27 点击数:
导读:河南禹州农民时某为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的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后东窗事发。时某的两辆车被认定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共计通行2362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某无期徒刑,并处罚…

河南禹州农民时某为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的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后东窗事发。时某的两辆车被认定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共计通行2362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人民币。此案经媒体报道后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19日下午,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谈到“天价过路费案”时直陈,“司法不公现象仍然存在”。

最新进展

张立勇痛批草率下判

19 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谈到“天价过路费案”时直陈,尽管我们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但有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问题还很严重,“司法不公现象仍然存在”。近几天媒体披露的“天价过路费案”,平顶山中院认定事实不清、审查证件不足,草率下判,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张立勇直言,此案说明,一些法院和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牢固,仍习惯于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不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也暴露出法院管理、法官素质、法官教育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监督是政治文明的体现,是司法公正的保障。”谈到今年工作时,张立勇表示,将创新接受监督形式,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他称,人民有尊严,法官才有尊严;人民有幸福,法官才幸福。

一案三折

两次退回一次撤诉

11 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和军用车牌照等证件,为自己运送沙石的两辆货车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368万余元,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时追缴时建峰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根据时建峰供述,他从2008年5月到2009年1月期间,每天运输二三趟,大概挣了20多万元。他是通过河南禹州路边上的办理假军车手续的电话,联系办理的假军车牌照,购买了假军装、假军车行驶证等证件。

13日晚,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到看守所讯问时建锋时,时建锋称他受到一名亲属的指使。他的新供显示,此案还有共同犯罪嫌疑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凌晨决定,对“时建锋因诈骗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

15日22时左右,在媒体记者的陪同下,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投案自首。时军锋投案后称,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

16 日,平顶山法院4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建军停职检查,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进行诫勉谈话,相关法官被停职。同时,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通报批评。另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审判监督的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不力,向河南省委、省政法委写出检查报告。

17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武方晓表示,鉴于时军锋向公安机关投案,案件事实与证据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经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时建锋偷逃368万元过路费一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0年5月6日,因为相关事实不清,该案被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主要因为:368万元的金额是否准确待查;涉事车辆是否超载需第三方认定;是否存在时建锋所说的李金良此人需要进行调查。

2010年8月26日,该案再度由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是,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提供的涉案车辆的逃费明细没有列出;需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进一步了解;对于时建锋是否雇用了其他司机,该案是否有其他共犯需要进行调查。

疑点百出

向高速公路公司申请免费通行的究竟是谁?

记者14日采访时建锋时问他,单凭一个人如何拿到如此完善的假证件并且多次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检查,他表示“我不想说”。

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工作人员李占峰在法庭上提出的证言称,2008年5月的一天,一名自称李金良、身着武警警服的人来到下汤收费站,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称,某部队要进行营区建设,派遣车牌号为WJ19-30056、WJ19-30055两辆车运输沙土,敬请协助。

也就是说,时建锋是在其他人给收费站出示证据并获得收费站信任后,才开始运送沙石的。时建锋表示,他不认识李金良这个人,也没有人告诉他有关向郑石高速公路收费站出示证明一事。

武警许昌支队出具的证明称,经调查核实,该单位没有李金良这个军人。

涉案两辆假军车究竟属于何方?

法庭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办理申请免费通行的相关证件都是假的。可是,时建锋对记者说:“这些证件有真有假。”

武警河南警备司令部的证明称,该部对查扣的“WJ19-30055”“WJ19-30056”两辆货车进行鉴定,并对该系列牌号的许昌市支队进行了调查,该部没有装备此型号自卸车。经多方查证认定:该两辆车持有地方车辆手续,牌号分别为:豫K55720,豫K55758,车属单位为许昌万里运输有限公司,总队运输部门没有对许昌市支队核发“WJ19-30055”“WJ19-30056”这两副车牌,这两辆车为假冒武警车辆。

高速公路方面是否有“内鬼”?

1 月13日,时建锋在接受央视《今日说法》采访时曝出内幕,称收费站里有人与他们配合,共同作案。时建锋称其弟弟每个月都会给收费站5000元,以达到逃费目的。时建锋自首后也向记者表示:“(我们)太窝囊了,太冤枉了,花了100多万,这个事还是没有处理好。”根据时建锋的供述,在他用来疏通关系的支出中,有部分是付给下汤收费站的正副站长王欢和李占锋的。

15日,下汤收费站副站长李占峰称不认识李金良和时家兄弟。16日,李占峰又承认认识上述人员,并一起吃了3次饭,不过依然不承认收过每月5000元。

1月16日下午,河南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对此做出回应:“这个事件是我们举报的,举报之后,我们也对内部进行了多次排查,没有发现内外勾结的情况,我们有信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68万高速路通行费是怎样计算的?

在本案中,令公众哗然的不仅是无期徒刑这一判决,还有几乎为天价的368万元过路费。平顶山市检察院的一名高层也对368万元的计算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认为在判决中不应笼统以368万元来计算,应该分别表述,哪些部分是合理收费,哪些是超载部分的收费,应向公众解释清楚。

平顶山市检察院称,鲁山县检察院在最初审查起诉中,也认为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犯罪数额的计算只有河南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缺乏其他证据印证。检方也向公安机关提出,应查明两辆假军车通行区间收费站计量仪器是否进行过检测,应由第三方对高速公司方面提供的数据进行客观统计,并出具报告,还应调取高速公司方面统计假军牌的原始数据等。

判罚时家兄弟哪条法律更适用?

时家兄弟所犯究竟是不是诈骗罪?根据最高法正式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根据中原高速计算出来的金额,时家兄弟可判无期。

但根据200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个是无期徒刑,一个是3—7年有期徒刑,两者差别非常大。

各方说法

防止“糊涂僧断糊涂案”

河南省政协委员冯军义说,8个月偷逃368万元过路费,不知道这个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既然有知情官员说368万元里有一定的惩罚性收费,那为什么还并处罚金200万元?即使真的偷逃了368万元过路费,它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还有很大的局限性,判处无期徒刑有点过了,不能体现“罚当其罪”。总之,整个案件给人的感觉就是 “糊涂僧断糊涂案”。

偷逃368万元天价过路费案,原本已经审结,但在众多媒体的持续关注下,哥哥替弟弟顶罪等真相,以及“疑似武警” 参与犯罪、有关人员涉嫌受贿等黑幕,才逐渐一一展现。并且,审判人员被追责,检方很快承认工作失误撤诉、启动错案追究等。有政协委员坦言,这也说明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逐步加强。

希望再审时能做到透明负责

对司法和政府等公权力机构的公信力损伤最大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在案件再审阶段能否做到透明和负责,能不能摆脱一些利益的干扰,实现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然而,司法的公信不能老是靠这种快速纠错机制来重建,这种重建的前提也是有巨大的成本付出。更应该深思的是,司法应该尽最大可能避免这种公信的重建,要让每一个案件都能体现司法公正,经得起专业的推敲。

无止境收费带来沉重民生负担

农民时建锋通过挂假军牌逃费368万元,而他本人经商营利也才20万元。这无疑是过路费之重的最鲜明写照。

全世界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没有止境的公路收费,给民生带来沉重负担。过路费不仅加大了车主的出行成本,而且直接抬高了物价、客车票价。交通发展的成果应造福于民,而不是造“负”于民。

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和利益苟合

从时军锋提供的系列证据来看,这一事件绝非农民偷逃过路费那么简单,其中闪烁着的更是权力寻租和利益苟合的魅影。

如果时军锋提供的协议一旦得到证实,背后操纵农民利用军牌偷逃过路费的利益集团和主谋,恐怕要比原来的“天价偷费案”更加恶劣。真相大白,需要公正透明的调查来化解公众心中的疑问。

希望司法部门能够查清众多疑点,如果存在权力寻租和利益苟合,以司法的名义给以严惩,还社会一个公道。

链接

交通部拟降低高速路收费标准

针对“天价过路费”案引发的公众对高速公路高收费现象的广泛关注,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标准将下降。

降低高速路收费标准

在 1月19日召开的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蔡玉贺表示,国家降低公路收费标准确有必要。据了解,目前物流行业的成本中,高速公路收费占到了总成本的1/3。这也是中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指出,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8%左右,比2005年才下降0.3个百分点。

上述比重,比发达国家要高一倍左右。为此,何黎明指出,“十二五”末期要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安全有序,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体系,就需要降低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为此减少物流行业的税赋很有必要。

延长高速路收费时间

蔡玉贺透露,国外很多收费公路可以收90年甚至100年,中国目前收费公路最长的年限是30年。因此下一步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将采用延长收费时间来实现。

他指出,交通运输部正在研究以高速公路等为主的收费部门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辅的不收费的体系。同时也将大力开通绿色通道,对于蔬菜等产品实行所有公路免费通行。

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修改

不过蔡玉贺强调,如果对蔬菜等产品实行所有公路免费通行,这将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的修改。

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提出要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地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

尽管上述26号文件早已下发,但有菜农反映,只是在国庆60周年和2008年奥运会时,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在公路免费通行,过了此时间后,罚款收费仍比较普遍。

将全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

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在1月18日表示,将来要全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2010年年底,中国已经在17个省全部取消了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站点1723个,总里程9万公里。但是截至2009年,全国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收费里程为42.52万公里。

1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物流总额和物流业增加值分别为25万亿元和2.7万亿元,相比2005年,年均增长21%和16.7%。但是中国物流成本仍很高,比如2010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18%,该比重比发达国家高一倍。

评论

公路收费无错,天价收费不公

河南“天价过路费事件”涉及的不仅仅是“公路是否收费问题”,更是公路“高收费”、“随意收费”、“随意罚款”等问题。公路收费没错,但“天价收费”不公。

公路收费是在计划经济和城乡二元体制等背景下产生的,具有一定的时代特色。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公路收费在给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限制经济发展,在促进交通完善的同时,也在限制民众出行。因为公路收费,城市与城市、省与省之间划分的更加明细,地方保护主义可以名正言顺;因为公路收费,民众出行要先三思,做生意时要考虑是否会赔本。再者,因为公路的监督体系不完善,收费政策的不公开、不透明,由此引发一些其他社会问题。一些地方收费部门依此随意对过往车辆收费,收费与罚款数额随意开定,给来往车辆带来不少麻烦和损失。更有一些不法分子也乘机设路卡强行收费。这样,公路收费就给经济发展、民众生活等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也影响基层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

任何好的政策如果缺乏监督,缺少透明,在执行的时候就会打折扣,就可能产生腐败问题。 “天价收费”之罪不仅让部分人利益直接受损,更使得整个交通管理部门信誉下降,使得民生问题变得更为严峻,使得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不易。在物价不断攀升的时期,民众对包括物流成本在内的关系生活的所有问题都比较敏感。公路收费,特别是一些地方的随意收费、罚款,在特殊时期给民众带来的是恐惧。正是如此,当听到有人8个月竟能偷逃“过路费”368万元时,民众的情绪显得如此骚动,骚动的背后含有民众对自身生活的忧虑。

公路本身带有公益性,公路收费关系民生。公路收费在促进我国交通系统的发展方面是实实在在的。要求完全的免费公路在我国当前情况下不可能实现,也没有必要。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相关管理政策在公路收费还在继续的情况下显得迫在眉睫。而进一步探索免费公路系统,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也应是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叶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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