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安机关8年侦办150余起证券期货犯罪大要案

作者:李丹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0-11-26 16:52:07 点击数:
导读:记者26日从公安部获悉,2002年以来,公安部经侦局直接侦办或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侦办证券期货犯罪大案、要案15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00亿元。1990年,证券交易所在上海和深圳建立,中国资本市场随之…
     记者26日从公安部获悉,2002年以来,公安部经侦局直接侦办或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侦办证券期货犯罪大案、要案15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00亿元。

    1990年,证券交易所在上海和深圳建立,中国资本市场随之迅速发展。但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处在“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各种体制性、机制性缺陷需要逐步完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

  2002年以来,公安部经侦局直接侦办或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侦办证券期货犯罪大案、要案150余起,其中包括“中科创业”案、“银广夏”案、“广东科龙”案、“广发证券”案、“杭萧钢构”案、“黄光裕”案、“汪建中”案、“中山公用”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涉案金额累计超过2000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00亿元。

    在此期间,公安部经侦局组织地方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先后侦办了“德隆集团”、“南方证券”、“大鹏证券”、“闽发证券”等28家高风险证券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1名,挽回经济损失120亿余元。

  2006年以来,公安部经侦局先后部署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了4次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专项行动、集中行动,共受理案件2000余起,集中查处了“金园汽车”案、“华财信达”案、“带头大哥777”案、“东方股王”案等一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擅自发行股票、集资诈骗案件。

    2007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依法查处21家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14起经济犯罪案件,成功侦办了“飞天系”案、“斯威特”案、“湖北天发”案等重大案件,累计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

  在强化打击职能的同时,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此外,还大力加强与证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综合防控、协同打击的制度体系,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整体合力。



 
上一篇:简析《刑法修正案((七)》的若干热点罪名 下一篇:醉驾入刑五一实施 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