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jz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0-11-24 11:10:39 点击数:
导读:《人民日报》(2010年11月23日01版)  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王比学、廖文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2日上午在北京出席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
《 人民日报 》( 2010年11月23日 01 版)

  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王比学、廖文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2日上午在北京出席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把握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上,来自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7位同志先后作了发言。周永康说,律师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律师制度不断完善,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职能作用日益凸显。广大律师秉持良好职业道德、自觉运用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已经成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周永康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他希望广大律师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执业活动中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向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平等享有社会公平正义。要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使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制裁、无辜者免受法律追究、守法者得到保护。要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积极参与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努力使各种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

  周永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好的,不能当律师。要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奖惩机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维护律师队伍的公信力。要加大对律师依法履职的保障力度,维护律师执业权益,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防止发生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甚至人身权利的事件。要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律师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律师培训投入,完善律师业财税、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要加强对律师人才的培养选用,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力度,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要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察之间的行为,努力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平等交流的良好关系。

  周永康强调,要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要继续重视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创新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载体,健全律师党员的培养使用制度,发展壮大党员律师队伍。要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执业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律师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出席会议。

上一篇:全国律协“掌门人”:依法保护权益提升律师形象 下一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