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权利平等

作者:丁永勋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发布时间:2010-11-18 14:43:34 点击数:
导读: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6日宣布,成都将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计划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其中,“城乡自由迁徙”“统一的…

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6日宣布,成都将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计划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其中,城乡自由迁徙”“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统一的住房保障制度等突破成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新闻回放:成都规定农民在城市落户后可保留宅基地)

  目前为止,这是最彻底的户籍改革方案。改革的愿景,是彻底消除户籍管理的城乡二元结构,彻底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户籍将回归管理人口信息的本来面目。农民两个字,也将褪去长期固有的身份和阶层色彩,变成一种单纯的职业。

  这种改革思路,有别于之前一些地方户籍改革的过渡性和功利性目标,最终回归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平等。其最大的亮点在于,实现城乡统一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以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保经营权等原有利益为代价,农民进城落户,几乎不附带任何条件。

  对照其他一些地区,仍在固守僵化的户籍制度,甚至同一城市的不同人群之间,制造新的二元区隔。个别户籍政策有所松动的城市,都附带比较严格的条件。即使被认为最可行的积分落户政策,也需要达到一定条件,客观上仍是城市按照需要对人口流入进行的选择和过滤,称不上平等和自由的迁徙,最多只能算户籍改革的过渡方案。

  还有一些地方,把基本权利当成工具,转户籍变成了招商引资和吸引人才的筹码;或者惦记着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需要农民在保住土地权益和获得城市户口之间,作出艰难的决定。虽然以土地换户籍原则上以自愿为主,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容易变成了强迫。一些地方还常常以撤村并居、土地整治为名搞先斩后奏,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被迫城市化

  无论是把户籍当做筛选人员的门槛,还是惦记农民的土地,都不是以人的尊严、权利平等和科学发展为目标,某种程度上还强化了户籍制造的不平等。本就是人的基本的权利,还需要部分人牺牲土地权益来交换,也难言公平。

  当然,城乡自由迁徙,必须以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均等化为前提,否则可能引发人口盲目流动,影响社会稳定。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因为担心大量人口流入分享当地优质资源,或者加剧城市管理难度,也会本能地抵制和设限;在一些已经放开流动人口户籍的二三线城市,因为公共服务跟不上,落户农民缺乏基本保障和谋生手段,又出现了回缩的现象。

  事实上,成都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近几年一直在做打基础的工作。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并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的均衡。因此,决定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才变得水到渠成。

  国务院选定成都作为试验区,是因为其自然条件和发展水平具有普遍代表性,能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希望成都的改革实践能早日取得成功,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上升为更高层次的制度成果,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

  丁永勋(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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