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鹿奶粉刑事案件被告人田文华的法庭供述说起

作者:王锋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3-30 17:01:33 点击数:
导读:2009年3月27日晚收看CCTV-12庭审纪实,2008年的最后一天,备受关注的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等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历时10多个小时,到31日晚上10时10分方结束。控方在庭上…

        2009年3月27日晚收看CCTV-12庭审纪实,2008年的最后一天,备受关注的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等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历时10多个小时,到31日晚上10时10分方结束。控方在庭上指出,田文华等4名被告在确认产品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仍然决定让问题产品上市销售。面对指控,田文华在法庭上承认属实。站在被告席上的田文华十分后悔,她在陈述时很认真地承认诉方的指控属实,还流着后悔的眼泪表达了自己的忏悔:“如果能够换回患儿的健康,愿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

      耳闻目睹电视上被告人田文华等被告人在法庭供述时痛哭流涕,作伤心状,信誓旦旦,称假如能换回受害者的生命,她愿意接受任何制裁。当其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田文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之后便提出上诉,她并不服这一判决。当然,上诉是被告人的法律权利,但本文是想从查行来观其言的。其法庭上的表现也许可以说明,她并未真诚认罪,只是想用来争取一个好的态度,以便法庭量刑时给予照顾。这是大多被告人的一贯做法,看来这位曾经的女强人也不例外。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许多人被判刑时,才知道犯了罪,但并没认识到应收惩罚,应有判决确定的刑罚。因此,普通人学法,了解犯罪和刑罚,罪与非罪,合法和违法,对于公民的行为活动是非常重要的。还有一种,知法犯法,就不是不知问题了,而是更复杂的人类犯罪现象问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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