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与中国文著协第一次握手

作者:侯继勇 徐志强 来源:【21世纪网】 发布时间:2009-11-13 16:06:11 点击数:
导读:11月2日下午,北京,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办公室,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哈特曼·埃瑞克伸出手来,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握住了这只手。这是对垒双方的第一次握手。自谷歌数…

11月2日下午,北京,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办公室,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哈特曼·埃瑞克伸出手来,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握住了这只手。
这是对垒双方的第一次握手。自谷歌数字图书馆“版权风波”以来,这是谷歌代表与文著协代表首次会面。
张洪波所代表的文著协是中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于去年1月成立,主管单位为新闻出版署。
关于这次进行了三个小时的会晤的情况,张洪波11月4日告诉本报记者:“关于如何赔偿被侵权作家、出版社,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这是接下来要商讨的事情。”
埃瑞克也于此前的3日下午向本报记者表示,双方算是建立起了对话渠道,“接下来的事情,还需要慢慢谈。”
据张洪波透露,双方商定于16日再次见面。
事件源起于谷歌此前已饱受抗议的数字图书馆计划,作家、出版商们发现,未给自己的授权许可,谷歌就将自己的作品扫描到了网上。文著协的统计称,至少有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种作品被收录。
这激怒了一批中国作家。文著协代表中国作家要求赔偿。加入这一索赔阵营的,包括迟子建、毕淑敏、张洁,以及丰子恺的女儿丰一吟、冰心的女婿陈恕等。
在谷歌对事件保持了长时间沉默之后,如今,对话终于开始,冲突似有缓和迹象。但谷歌看来并未放弃它的目标。“我这次来到中国的目的,就是要联合作家、出版商和图书馆,一起实现我们的目标。”讲一口流利中文的埃瑞克对本报记者说。
“800人只是冰山一角”埃瑞克此次中国之行来去匆匆,但谈判还是取得了一定进展。
“埃瑞克承认谷歌数字图书馆存在侵权行为,希望通过沟通解决。”张洪波向记者介绍2日下午会晤的情况时说,“他们(谷歌)将提供一个目录,包括被谷歌收录的所有中国作家的作品,这个目录将公布到谷歌的网站上。”
此前,谷歌提出的和解方案是,如果同意和解协议,作家要自己登录谷歌网站查询其作品是否已被谷歌数字图书馆收录,然后提交权利声明。
据介绍,截至11月4日,已有800多位作家加入文著协的维权阵营,涉及数万本书的维权需求。
而埃瑞克在会晤中告诉张洪波:“这些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作者的更多图书被谷歌收录。
“目前加入文著协阵营的多为文艺类图书作者,还有数量更大的技术类、社科类图书的作者没有加入,”张洪波说,文著协的调查显示,仅中国社科院就有132名学者的1000多部图书被谷歌收录,“这类书的作者通常维权意识不强。”
现在,文著协给著作权人提出两种选择,一种是同意谷歌此前提出的,尚未通过美国法院听证会的和解方案。根据这一方案,谷歌至少为每本书赔偿60美元,今后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二是不同意和解方案,可以提诉讼或是仲裁请求,文著协可以代理。

 

张洪波表示,文著协希望代表中国作家与谷歌达成和解协议。但之前谷歌与美国作家协会及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和解协议,不适用于中国作家或是中国文著协。如果选择和解,需要重新针对中国文著协签定和解协议。
而埃瑞克则表态说,目前在美国的和解协议也不是最终协议,需美国法院召开听证会批准。
美国法院原计划11月6日召开听证会,现推迟到11月8日。届时埃瑞克将返回谷歌总部,听证会后再来中国。
事情的发展仍充满不确定性。“版权内容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张洪波说,谷歌此前在中国与50余家出版社签定了合作协议,授权谷歌将图书放在网上供读者有限预览或是全文预览,有些则是与美国大学公共图书馆合作,未经中国出版社授权许可。
即使是与出版社签定过合作协议的图书也存在争议。根据合同协议,有些图书电子版权属出版社,有些属作者。
“网络阿波罗计划”的由来

10月30日,埃瑞克来到中国。当天,他坐在谷歌办公室里对本报记者说:“数字图书馆是惠及十亿网民的计划。”
据埃瑞克介绍,早在2001年,谷歌两位创始人布林与佩里认为,在互联网的讯息只占人类讯息的一小部分,更多知识以纸质的形式分散于世界各处,应该将他们搬到网上去。这就是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最初构想。
2004年,谷歌觉得自己已有足够力量发布这一被网民称为网络“阿波罗”的计划。根据这一计划,网民在谷歌“图书搜索框”中键入关键字,就能找到与之相关的所有书籍。
截至目前,根据图书在线预览结果的不同,谷歌图书馆内的图书分为三类:全书预览、有限预览、摘录视图。全书预览可在线阅读所有内容,有限预览只能阅读部分内容,一般为20%,摘录视图只提供扫描片段。
还有一类图书,不提供任何内容,只提供书名、作者、出版商等简单信息。
埃瑞克将图书分为三类,一类为时间久远,没有版权的图书,已成为人类的共同财产,如《红楼梦》、《莎士比亚全集》等,这类图书占所有图书比例约为20%,二类为有明确版权归属的图书,这类占图书中的大多数,三类为版权归属有争议的图书。
对于第一类书,谷歌提供全书预览。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书,则分为两种合作模式,一类为合作伙伴项目,与出版社或作者合作,授权谷歌提供有限预览,二是图书馆计划,与各种图书馆合作,或是只提供简要信息,或是提供摘录视图。
无论哪一类的书,谷歌除提供相关内容与讯息外,还提供该书的其他购买与阅读途径,包括图书馆、销售商、线上书店。对于线下渠道,比如新华书店,网民选定地点,比如王府井,谷歌地图还提供到达路径。谷歌提供的上述所有信息全部免费。而对读者更大的诱惑是便捷。埃瑞克说:随着无线互联网的普及,上网本、MID、智能手机、iphone等各种终端的出现,未来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读到数亿册电子图书,这相当于每个人随身携带一个巨大的图书馆。
谷歌发布的数字表明,截至2008年底,谷歌数字图书馆已有图书800万部,2009年底预计将达到1000万部。“最大的受益者是读者。”埃瑞克称,但利益分配问题阻碍了这一宏伟计划的实施。
文字链收益和谈判底牌眼下,谷歌通过数字图书获得的主要收益是广告,广告主要通过文字链实现。
在谷歌图书搜索结果的展示页面上,包括三类信息:图书内容,图书购买信息,广告链接。目前仅对广告链接进行收费。在有限预览或是全文预览的图书中,谷歌提出的方案是将文字链广告收入中的63%分给作者,或是出版商。
引起争议的是摘录视图。埃瑞克说,这些图书主要与美国公共图书馆合作,从这些图书馆将图书扫描,然后放到网上,供网民浏览。公共图书馆属非商业机构,不会分享谷歌的收益。谷歌也没有与著作权人,即作者,或是出版商进行合作。
谷歌未来的收益不止广告费用。除了付费阅读外,谷歌还可以将流量卖给新华书店,或线上的当当、亚马逊,获得更多收益。
“数字图书馆一旦掌握了庞大的读者、作者群,今后由此衍生的服务模式将非常多。”美国杨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立认为,这块市场,将是未来争夺的重点。
那么,在围绕这块市场的利益分配角逐中,双方谈判的底牌是什么?
张洪波表示,与谷歌谈判的目的不是不让它转载,图书电子化是未来的趋势,而是因为电子图书为谷歌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而著作权人却无法分享。“这是巨大的不公平。我们希望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
埃瑞克也强调谷歌有诚意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目前谷歌在全球已有300万家出版商合作伙伴,在中国有50余家出版商合作伙伴,未来甚至会与作家个人进行合作。
“在谷歌数字图书馆美国诉讼中,出版人面对的是一场耗资巨大的官司和资金雄厚的互联网巨头,”国际出版人协会主席Herman Spruijt10月26日对本报记者说,“但我相信司法部门不希望数字出版市场被一家公司所垄断。”
至于诉讼的最终目的是否逼迫谷歌能出更高的购买价格和收益分成,Herman Spruijt回答“并非如此”。
“我们只是为了维护一个原则,即一定要对出版人手中的内容的价值有清晰的认识。”Herman说,“同时也是为了提醒出版人,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准备迎接出版数字化的挑战,因为这是未来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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