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客户成为律师的推销员

作者:刘辉 来源:中国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8-18 22:22:53 点击数:
导读: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地球变成了一个“村”,没有国界、民族、身份、肤色之分;信息时代的加速,使律师必须学会营销,不能守株待兔,梦想着好机会从天而降,幻想着客户会主动找上门;数字技术的渗透,使律师必…

       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地球变成了一个“村”,没有国界、民族、身份、肤色之分;信息时代的加速,使律师必须学会营销,不能守株待兔,梦想着好机会从天而降,幻想着客户会主动找上门;数字技术的渗透,使律师必须重新认识自己,不断更新思维、转变观念,不要拿着老黄历看问题,更不能凭感觉、经验和关系办案,必须加强学习,靠专业服务、品牌优势和营销战略取胜。

  律师需要营销,营销使律师走进了公众的视野;律师应当营销,营销拉近了与公众的距离;律师要敢于营销,营销使律师认识了自己;律师要善于营销,营销使律师积累了经验,沉淀了思想,不再浮躁、不再急躁。

  律师营销要有三只眼,第一只眼紧紧盯住法律服务市场,敢投入、快投入、会投入、能投入;第二只眼紧紧盯住客户,以质取胜、以诚为本、真诚服务、客户至上;第三只眼紧紧盯住竞争对手,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通过公平竞争、专业服务,提高自己、强大自己。

  律师是人不是神,律师需要生活,更需要工作;律师需要发展,更需要尊严。律师学的是法律,吃的是法条,生产的是法律服务。律师通过“兜售”自己的法律知识,通过提供的专业服务,占领法律服务市场,赢得客户尊重。而律师营销就是要让律师找到需要法律帮助的客户,让需要帮助的客户找准律师。律师营销拉近了律师与客户的距离,律师营销使律师之间展开了竞争与合作。

  律师要像推销员一样,百折不挠、坚忍不拔、持之以恒,有营销家的高度和深度,有营销家的厚度和广度。律师要像一个营销人,律师要做一个营销人,律师要是一个营销人,经营好市场,经营好客户,经营好自己。

  律师营销使律师的工作有了目标,有了动力,有了意义,有了颜色。

  律师把自己推向市场,是律师营销的初级阶段。律师把自己推向市场,“卖”给客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尤其是新律师。既不自在,又不自由,内心深处充满了恐惧与痛苦。

  律师让客户信赖自己,是律师营销的中级阶段。律师要分析客户的心理,把握客户的法律需求,说服客户“购买”自己的法律服务。在这个阶段律师推销的不再是自己的法律服务,而是自己的人格魅力。

  律师和客户一起成长,是律师营销的高级阶段。律师的利益和客户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律师是客户的上帝,决定着案件的输赢;客户也是律师的上帝,影响着律师的成败。

  作为律师,必须忠实于客户的利益,忠实于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于国家的法律,为客户规避法律风险、调处纠纷、增加利润、洗刷冤屈,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律师在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作为客户,是整个案件的当事人,对案件的结果高度关注,并倾注了大量的财力、时间和精力。客户在关注案件结果的同时,更关注律师的忠诚度和努力度。如果律师及时和客户沟通,密切注意案件的进展,及时调整诉讼(非诉讼)战略和战术,使客户在享受专业服务的同时,享受到增值服务和人性化服务,客户会用自己的嘴为律师做免费的广告,成为律师的推销员。

  如果律师做到了这些,也做好了这些,即使败诉,也让客户心服口服,一点也不觉得冤。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付出,让客户更加相信自己、依赖自己,为自己源源不断地介绍客户、“输送”安源;律师为了兼顾知名度和美誉度,会更加珍惜自己的声誉,千方百计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律师不仅达到了营销的目的,也实现了律师和客户的共同成长。

  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律师营销我们可以看出,三个阶段的律师营销有着明显的层次差别。第一个阶段告诉我们,律师必须把自己“卖”出去,找准市场、找到客户;第二个阶段告诉我们,律师必须赢得客户的信赖,让客户尊重我们、信赖我们,把法律事务交给我们,把信心交给我们;第三个阶段告诉我们,律师必须和客户真诚交流,和我们一起成长,引导客户达到“胜故欣然,败亦可喜”的境界。

  如果律师营销达到第三个境界,也是律师营销的最高境界,再大的市场也在我们的掌握之中,再难对付的客户也会成为我们的朋友。让客户与我们共同成长,让客户与我们同舟共济,让客户主动找上门,让客户成为我们的推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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