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言商,趋利避害

作者:王科峰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8-05-21 14:49:21 点击数:
导读:在法言商,趋利避害——评张玉瑞《商业密秘·商业贿赂:法律风险与对策》王科峰中国正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转型。而工商社会的一个重要现象是,高度、空前、大范围的商品、服务、资本、劳动力、信息、知识等…

在法言商,趋利避害

                                      ——评张玉瑞《商业密秘·商业贿赂:法律风险与对策》

                                                     王科峰

中国正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转型。而工商社会的一个重要现象是,高度、空前、大范围的商品、服务、资本、劳动力、信息、知识等流动、交换、交易,甚至人格和信用也在一定意义上参与其中。现实告诉人们,在这交流的大潮中,就会出现“侵犯商业秘密”和“商业贿赂”两种旋涡。可以说,商业秘密是工商业者市场竞争的利器,而商业贿赂是自伤或伤人的暗器。正是在这种情势下,对“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显得越来越有实益。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高度竞争不可避免。以法律的观点看,有自由竞争就会有不正竞争伴随。为了规制、防范不正当竞争,我国也制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八条和第十条分别把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列举为不正当竞争的两类情形。可见,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两种行为危害大,后果严重,对于市场交易主体来说,尤其需要警惕和防范。由是观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张玉瑞研究员的新著《商业秘密·商业贿赂:法律风险与对策》,自有法源出处,且有很强的针对性。

张玉瑞研究员致力于商业秘密等的研究,是该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是我国商业秘密法专家起草小组的主要成员。其在本书中分两部分介绍这两大专题。该书横跨商业与法律两大领域,而在法律领域,涉及竞争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行政法、刑法和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部门。从另一种角度看,它既有国内法的内容,又有国际法、外国法的内容。作者写作此书既体现了普及性、大众性,又体现出专业性和前沿性。该书理论性、实用性极强,无论对于商家、经营者,还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研究者等,都有重要参考价值。

法律本来是一门实践性学科。该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当然也是优点)就是立足实务。这可能与作者多年从事兼职律师办案有关。其为保护、管理商业秘密,防止、制止侵犯商业秘密,以及防范、规避商业贿赂风险提供了实务操作指引。关于商业秘密,该书介绍了保护对象、构成条件、权利限制、管理以及侵权的判断、救济途径等知识。关于商业贿赂,该书介绍了中外反商业贿赂的规定、商业贿赂的违法、犯罪构成要件、介绍贿赂罪的构成、刑事责任等内容。既指出了是什么,又告诉怎么办。

该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体例创新。表现在:一是选题新颖,把当前在经济、法律领域广受关注的、经常发生的两大主要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展开讨论:二是篇目章节脉络分明清晰,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既有知识的介绍,又有案例的分析,还附有相关法律条文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该书还有一个重要特点是可读性、趣味性强、信息量大。一般的法律著作,许多给人以“灰色的理论”感觉,有抽象性、逻辑性而缺乏形象生动性、经验性。而本书却一改该类书的风格,作者以中外视角、全球视野看待商业秘密的保护和商业贿赂的防范,以代表性的案例穿插其中,由浅入深,引人入胜,给读者留下思考和想象的空间。

当然,该书还有其他特点,限与篇幅,不在赘述。读者君如能亲自阅读欣赏,可能体会更多。

最后,想指出的是,商业秘密是正面的,是财富,是知识产权;商业贿赂是负面的,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侵犯商业秘密和商业贿赂,却可归类对待,不是违法,就是犯罪,不可不防,不可不戒。利用、保护商业秘密,尊重、不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防止、远离商业贿赂,趋利避害,也可认为是本书的初衷,也可与经营者、专业服务者共勉。

写作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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