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著协诉百家KTV首次开庭:被告质疑收费标准(图)

作者:顾兰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08-10-31 14:24:37 点击数:
导读: 因为侵权使用了《月亮之上》、《康定情歌》等51首音乐电视作品,全市的100余家KTV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起诉。昨天,这一侵权案件首度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包括东方金柜等在内…

     因为侵权使用了《月亮之上》、《康定情歌》等51首音乐电视作品,全市的100余家KTV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起诉。昨天,这一侵权案件首度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包括东方金柜等在内的首批3家KTV被各索赔20万元。三家KTV的负责人承认,他们确实使用了这些歌曲,也承认应该交钱,但质疑目前的收费标准。


  音集协:《月亮之上》等51首歌曲遭侵权


  昨天上午,由于三家KTV负责人迟到,而使得法院开庭时间推迟了半个小时,三个案子也因此合并审理。9时30分许,庭审开始后,音集协法务部的刘先生首先介绍了该协会收费的合理性:“我们协会是我国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分别与相关权利人签署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以信托方式获得《月亮之上》等51首作品的放映权、出租权、广播权、复制权。”他称,该协会收上来的版权费用将会有一部分返到歌曲的创作者手里。


  刘先生说,经他们调查,东方鑫地、娱京红歌厅、东方金柜三家KTV,在他们的营业场所提供的点唱机中完整地收录了上述音乐电视作品。而KTV的经营方式,就是依靠向公众提供音像作品的点唱来吸引消费者,从而获取利益。因此,他们应向音集协付费。他表示,国家版权局早在2006年即公告告知其向权利人支付费用,音集协也发过“警告函”敦促上述KTV付费,但这三家KTV却一直置之不理。为此,音集协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且各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随后,他告诉记者,其收费标准是每个包间每天12元的上限,“但根据每家KTV的规模和经营状况不同,收费标准会上下浮动。”


  三家KTV:质疑音集协收费标准


  “我承认我们KTV里放过这些歌,也承认你们享有版权,我们应该交钱,但你们这个收费标准实在不合理。”东方鑫地的经理牟先生直言不讳地说。他的这一质疑,立即得到另外两家KTV负责人的响应,这也让双方的观点针锋相对。


  “按你们这个收费标准,这个行业也必将会死。”牟先生说,他们KTV只有26个包间,经营状况并不好,“你们(音集协)的人上次来收费的时候,我们只有4个包间开着,却让我们交26个包间的钱,这合理吗?”另两个KTV的负责人也表示有同感。东方金柜的负责人王毅还有另一项不解:“音集协今年5月才拿下法人执照,却要求我们把2007年的版权费也一并缴付,这让人难以信服。”三位负责人还对KTV行业的前景表示出担心,“大的场子(KTV)巴不得收钱,那样就会挤掉一批小的场子,那我们这些经营状况一般的场子就只能关门大吉了。”对于三家KTV对收费标准的质疑,音集协方面回应称,他们收费标准是已经确定了的,不可能随便更改,而且这在2006年就已由国家版权局向社会发出公告。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

上一篇:新型涉网涉外著作权纠纷猛增 法官分析三大趋势 下一篇:法官:为何让网站来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