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公司做法律尽职调查

作者:王成 来源:本网整理 发布时间:2008-10-30 17:15:52 点击数:
导读:所谓法律尽职调查(LegalDueDiligence,简称LDD),其所服务的交易目的可能是为了公司上市、私募等权益性融资,也可能为了公司并购、重大投资、合作经营等目的。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

   所谓法律尽职调查(Legal Due Diligence,简称LDD),其所服务的交易目的可能是为了公司上市、私募等权益性融资,也可能为了公司并购、重大投资、合作经营等目的。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也就是那些能够帮他们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程序的重要事实。其很多工作方法、关注点都与审计相同,区别就在于法律尽职调查不关注企业经营业绩好坏、财务制度、财务数据健康与否,而主要关注企业是否合法合规经营,尤其是不合法合规的行为是否会对交易造成实质性障碍(在调查中发现的风险和法律事项可能影响交易的框架,通过事先察觉风险和法律问题的存在,相关问题可以在协议中得到妥当处理,以免使其在交易完成后成为争议的标的)

   为配合法律尽职调查,公司一般需要设置专人负责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传递,该人员最好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更重要的是,其应该对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对房地产公司来说,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土地获取、施工建设、销售、银行贷款等等)都有综合的了解,并熟悉各环节当地政府的政策及当地的通行做法。由于法律尽职调查根据需要可能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必须保证公司提供的资料的随时更新,该人员应能及时了解公司各环节的最新情况

   法律尽职调查需要公司提供的文件及主要关注点:(下文的公司均包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类推)及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合资公司)

一、公司的设立及历史沿革的文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包括最新的,以及历次因增加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等事宜而换领的营业执照;
2、验资证明:成立及注册资本变更时的验资证明;
3、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各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向公司原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4、公司章程及历次修订:
5、工商登记打印清单:
6、公司的组织架构:公司的组织架构图,重要职位的职责说明等;
7、公司的资质文件: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纪、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等的资质证书。
本部分主要关注公司设立及变更有无法律瑕疵,历次变更是否连续、手续是否完备,有无股东外其他方对公司权益有求索权,公司章程与公司现状是否匹配,公司是否存在可能限制或影响交易目的的控制性文件,公司治理基本架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是否有资格从事其所经营的业务等等。

 二、资产文件:
1、土地、房屋产权及房地产租赁情况:包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公司拥有的房产(包括自用、待出售)的房屋产权证、租赁的房产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房屋登记备案证明等,公司土地、房产的抵押、担保文件:抵押/担保协议、抵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等;
2、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公司的商标、域名等权属证书;
3、公司的其他重要资产清单及相关权属文件:如机械设备、车辆等;
4、公司的财产保险单据。
本部分主要关注公司的重要资产有无法律瑕疵:是否产权明晰、完整,是否存在对资产有正当要求的其他权利人等。

 三、开发项目的文件:
(一)正在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1、正在开发的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块、项目楼盘数、建筑面积、项目性质等);
2、项目经营模式,如属合作、合资开发,应提供合作、合资的协议;
3、新开发的项目应具备的资格文件(含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房产证等)取得情况;
4、对正在开发的项目应披露主体工程施工是自建还是出包方式,承包方是否分包。并披露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及基本情况;
(二)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1、已竣工的房地产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块、项目楼盘数、建筑面积、项目性质(商住还是居住))及房地产五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质量检测证明等。
本部分主要关注公司开发的项目有无重大法律瑕疵,如五证是否齐全(取得顺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面积、性质等是否能一一对应,更改规划是否有),是否存在超越资质开发、违法招标、非法销售、超越违反规划等行为,是否存在办理房地产证的障碍或因延期交楼、延期办理房地产证而可能遭致索赔的情况等等。

 四、生产经营:
1、正在履行或尚未开始履行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重要合约/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转让协议,大宗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建筑施工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前后期物业管理协议,重大的法律/审计/金融咨询协议,合资/合作合同等,公司采用的销售合同(样本);
2、重大决议: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及记录,其它重大会议的决议,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决议、股权变动决议、利润分配决议、重大资产转让购置决议等;
3、产品及市场:公司前三年度的前五名供应商名单及该等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公司年度采购总额(包括产品和服务)的百分比。
主要关注公司的重要协议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重大不利条款、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约等等。

 五、财务资料:
1、财务报表: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2、贷款协议:如为外币贷款,还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抵押、保证、质押等保证协议及相关登记证明;
4、税务:公司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等。
本部分主要关注公司财务报表是否经由审计,并核实审计披露事项是否与尽职调查事项相一致,贷款及保证协议中是否存在对交易有限制的条款,公司是否有未偿清的纳税义务,是否因税收问题而受有税务部门的处罚等等。

 六、诉讼及行政处罚:
1、公司及公司高管(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等,下同)正在进行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程序的相关文件:如起诉书、上诉状、裁定、判决、处罚通知书等,并要求公司说明可能出现的处理结果,提供已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的说明;
2、要求公司披露是否有合同重大违约、产品质量缺陷、其他争议等可能在未来引起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并对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实的说明。

 七、公司雇员及劳动人事制度:
(一)公司高管
1、公司高管的姓名及国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在公司担任的现任职务、该等人员是否在其他单位(包括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兼职、以及其是否由关联方委派的说明;
2、公司高管是否在公司前5名供应商或前5名客户中所占有的权益的说明;
3、公司高管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如借款、担保协议、以及为稳定上述人员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不包括聘用协议);
4、公司高管是否持有公司股份的说明(包括其亲属持有、其控制的公司持有等间接持有);
5、公司高管与公司签署的聘用协议(包括保密协议等)。
(二)公司员工
1、公司普通员工劳动协议范本;
2、公司员工五险一金交纳情况的说明;
3、公司劳动用工方面的基本规章制度。

 八、公司内部文件:
1、所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通知、会议记录、决议等;
2、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制度;
3、投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办法、授权制度等重大管理制度。

 九、其他:
包括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环境保护的说明、产品质量责任的说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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