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节能减碳与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法律人的作用与机遇“宣讲培训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2022-08-31 20:43:56 点击数:
导读:“2022节能减碳与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法律人的作用与机遇“宣讲培训圆满举办2022年8月27-28日,首届节能减碳与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法律人的作用与机遇宣讲培训活动在北京举办。本届宣讲培训聚焦双碳经济与能源转型、

“2022节能减碳与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法律人的作用与机遇“宣讲培训圆满举办

2022年8月27-28日,首届节能减碳与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法律人的作用与机遇宣讲培训活动在北京举办。本届宣讲培训聚焦双碳经济与能源转型、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问题、节能减碳与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碳法律实务,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针对从事双碳、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工作者、其他相关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双碳、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实务工作的人员和相关人员等开展的一次专门宣讲。

宣讲培训由北京市法学会指导,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办,诸葛七律协办,中国节能协会和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英国)北京代表处提供支持,以“节能减碳与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法律人的作用与机遇”为主题,从节能降碳面临的技术问题和解决方案,节能降碳面临的法律、政策问题和对策,节能降碳的法律保障,节能降碳背景下的合同能源管理等议题,宣讲研习根据不同的议题先后由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副理事长郭卫华,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理事刘建,中国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理事杨晓锋主持,多位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探讨。


    


    图1  宣讲研习现场

开幕式环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中国节能协会秘书长宋忠奎,北京市法学会社工部主任、一级调研员解嵘嵘,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理事长王科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北京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霍志剑,诸葛七律创始人石慧杰分别作了热情洋溢、意蕴深远的致辞。


 图2  嘉宾致辞


在主题培训环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周宏春研究员首先提出了双碳的概念来自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关于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气候事件对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极大影响,而关于气候变化研究的尺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接着介绍了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经济社会的系统性变革,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也就是1+N政策体系已经面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重中之重。着重介绍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包括能源安全、非化石能源发展、节能、低碳技术、碳循环经济等,为参会学员提供了低碳经济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主要情景。



图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周宏春研究员发言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战略部田丹宇副主任指出,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生存发展面临的重要危机,人类活动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毋庸置疑。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更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欧盟建立了以碳市场为旗舰制度的减排体系,从去年的《欧洲气候变化法》到今年提出的8项立法案,正在构建欧盟版“1+N”政策体系。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各领域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应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保障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提前落实。


 图4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战略部田丹宇副主任发言


在“节能减碳与应对气候变化”专题研讨环节,诸葛七律节能部李晓震主任指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费或能源托管费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是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一种节能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周期较长,法律主体较多,项目实施过程的不确定性较大,因此,急需专业法律服务人才的参与,助力节能事业发展,推动双碳目标实现。


图5   诸葛七律节能部李晓震主任发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环所常纪文副所长认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涉及各方面的工作,任务是艰巨的,要科学把握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规律,精准分析两者在各区域各行业的特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系统变革,对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涉及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常纪文副所长对2030年碳达峰行动的1+N方案做了非常具有科学的实践性的详细阐述。


图6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环所常纪文副所长发言


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建军认为,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目标追求。资源增效减碳、能源结构降碳、地质空间存碳、生态系统固碳、市场机制融碳是目前实现双碳目标的五大路径。对于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而言,在双碳背景下,可积极开拓探索碳排放交易市场、企业环保合规和法律风险控制、资本市场、传统行政诉讼及涉碳民事诉讼等相关业务。


图7 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建军发言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认为,随着“双碳”上升为国家战略,“双碳”市场的发展繁荣必然会产生大量的非诉及诉讼法律需求,“双碳”或将成为新兴法律服务市场的蓝海业务,建议广大律师富有前瞻性的提前布局,积极研究双碳法律政策及行业,成为既懂法律又懂行业的复合型律师人才,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图8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发言


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吴良涛律师认为,因为碳交易的正式开展,碳排放权和自愿减排配额已经成为企业的程序和环节业的可以量化的资产,吴良涛律师通过对碳中和的交易方式及项目开发的领域和方向讲解,让大家充分认识到了双碳产生的未来前景和重要性,并学习和了解碳资产管理和程序和环节,为未来从事该领域的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


图9 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吴良涛律师发言


随后,中国石油大学杨晓锋副教授、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戴仁辉、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王瑞杰律师、诸葛七律节能部王健、 诸葛七律环境部王文静围绕嘉宾发言,先后发表了相关评论和建议。


图10  五位嘉宾评议


在“节能减碳法律实务”专题研讨环节,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孙小亮介绍了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产业在中国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发展趋势,并就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扶持政策、新国家标准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以及新旧标准的同与异进行了着重分享。


图11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孙小亮发言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高级顾问杨富强从中国能源转型的必然性入手,提出应采用环境生态红线、水资源和碳排放约束下的化石能源消费量,建立全国自上而下和部门/地方自上而下的耦合模型,确立不同时间点的化石能源消费的控制量,以及应制定煤炭以及其他化石能源退出的时间表等观点。


图12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高级顾问杨富强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孙茜认为,依法助推气候投融资可持续发展,要建立完善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以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源利用和能源开发等法为主干,以经济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国际法为补充的气候变化应对裁判规则体系,确保法律适用统一。


图13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孙茜发言


最后,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理事刘建做总结发言,他代表主办方对北京市法学会的指导、诸葛七律、中国节能协会、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英国)北京代表处、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等的大力支持以及各方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刘建在总结中指出,本次研讨有四个鲜明特点:一是层次高、规格高。二是嘉宾来源广泛,代表性广。三是宣讲研习议题多元,因应国家愿景,回应民生关切,契合律师关注。四是形成的系列意见或建议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功用。本次宣讲培训显明,我国的节能减碳与气候变化的相关研究,尤其是法律领域的研究正在取得的重要进步和成果,在有原创特征的理论建构和方法学创新方面,也已迈出坚实的步伐。此外,本次宣讲培训针对节能减碳与气候变化为法律人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强化了意识与责任,全体法律人宜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奋发有为,擘画节能伟业、描绘减碳人生,以法律人的担当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书写无悔人生!


图14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理事刘建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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