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碳须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作者:郭锦辉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22-09-10 16:42:03 点击数:
导读:节能降碳须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需要政策和立法保障。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近日在北京市法学会、中国节能协会指导,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节能降碳法律研讨会上呼吁,加快健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政策和立法、完善有效的管理和激励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机制等。

  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节能降碳的政策、法律和技术问题的变革和对策等日益受到关注。

  中国节能协会秘书长宋忠奎认为,根据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实现“双碳”目标的基本原则“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全国范围内节能、降碳的各项举措的实施及要发展可再生能源,也要保证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在他看来,面对当下中小企业节能降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不熟悉等,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咨询、意见等服务是非常有必要的。企业需要法律支持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节能降碳,人人有责。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理事长王科峰指出,面对日益严峻和复杂的形势,节能降碳,亟须各地区各行业各重点工程,甚至各单位、个人,立即行动履行各自责任。

  “减排将构建产业竞争的新赛道,减排增加的是投资机会,是未来引领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副院长杨雷认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仅要面临经济变革,也要面临社会和体制变革,更是一场文化和文明的变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孙小亮指出,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和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节能降碳是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产业是节能降碳工作最重要的方式,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节能降碳领域是法律服务市场新“蓝海”。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主任、诸葛七律法律服务平台创始人石慧杰认为,在法律框架下发现节能降碳商业机遇,未来发展空间潜力巨大。他呼吁让律师们与节能行业共同成长。实现“双碳”目标,“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

  我国2011年开始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在2021年正式启动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这对未来中国经济有着深远的影响。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吴良涛认为,了解和学习碳排放权交易的模式和流程,并做到碳交易的法律合规管理,不仅是重点碳排放企业需要做到,对于非排放企业和其他交易参与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能源安全、经济竞争和环镜的可持续发展是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际石油政治研究中心副教授杨晓锋介绍,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始终走在世界前列。中国很早就与欧盟在气候变化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先后于2005年、2010年、2013年发表了《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宣言》《中欧气候变化对话与合作联合声明》《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等。他表示:“能源转型下的能源法治的必要性。2005年我国便启动了能源法的制定工作。作为一部系统性法律,能源法对于统筹国家能源发展有重要意义。呼吁各界同仁为《能源法》的早日出台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完善积极献言献策。”

上一篇: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须进一步完善 下一篇: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告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