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委托律师、诉讼须知

作者:一名 来源:中华法务网 发布时间:2014-5-13 11:17:11 点击数:
导读:给打算诉讼的当事人的建议一、首先态度要端正诉讼是司法救济手段,以弥补您遭受到利益损失。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诉讼都不可能成为掠夺强占国家、集体或他人权益的工具。最好是放弃通过诉讼牟取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的念头…
       给打算诉讼的当事人的建议
一、首先态度要端正

      诉讼是司法救济手段,以弥补您遭受到利益损失。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诉讼都不可能成为掠夺强占国家、集体或他人权益的工具。最好是放弃通过诉讼牟取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的念头。对对法制要有敬畏之心,而不可有任何亵渎和践踏的言行。
二、如何处理好与律师、法官的关系。

      与律师、法官要做到尊重、信任、理解与沟通,这样才能相处融洽。
①、尊重律师和法官的时间和劳动,您不过是他们服务对象之一,而不是全部;尊重律师和法官的意见,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代理活动是独立的,律师不是您的工具。当然律师与法官也不是您发泄对法制和现实不满的靶子。
②、缺乏信任的合作注定是失败的,而对法官公平正义角色信任的缺失,您又何必选择诉讼呢?
③、诉讼的价值决不仅限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虚心的学习会让您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法制思维。
④、不要以为财大气粗,就可以让律师供您驱策。律师完全可以选择拿不拿您的钱,是不是愿意为您消这个灾。
三、关于诉讼费要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
      打官司需要成本,实现正义需要付出代价。打官司有时是双方都赔本的买卖。诉讼不能投资获利,但却需要物质支出。除了乞讨之外的其他任何社会活动都或多或少的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做支撑,诉讼当然也不例外。等价有偿是商品社会的固有特性,免费咨询、免费代理的背后,您获得的价值也很可能为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应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诉讼利益与诉讼成本核算,对您选择诉讼来说十分必要。诉讼时效,举证不利,法律的争议,律师、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差异,诉讼对方的给付能力等等,都可能使您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有,您还必须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以及一定的口头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等。
四、多听取别人的意见
      您需要把自己的遭遇讲给为您提供帮助的代理人、法官去听,而不是与己方的代理人或是居中裁判的法官去辩论,强迫他们接受您的认识。您的认识并不重要,而他们给您作出的专业意见,才是对您最有价值得信息。多听听其他人的看法,特别是与您的想法大相径庭的意见相信自己没有错,但相信专业更是您最为明知道选择。
五、在诉讼中切忌迷信做法
       打官司就是打官司,烧香拜佛,动用各种人际关系求爷爷告奶奶的做法并不可取。因为就算你给佛祖贡献再多的香油钱,有损天理之事怕是佛祖也不会庇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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