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重要信息”的告知

作者:李立新 来源:法律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9-29 10:21:12 点击数:
导读:客户拿着意欲投资的钱,有预期收益权和决策权。原则上,所有可能影响客户决策和权益实现的与银行理财服务相关的信息都属于客户知情权的范畴。一般包括:﹙1﹚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貌,包括产品、风险、收益﹙保本还是非保…

客户拿着意欲投资的钱,有预期收益权和决策权。原则上,所有可能影响客户决策和权益实现的与银行理财服务相关的信息都属于客户知情权的范畴。一般包括:﹙1﹚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貌,包括产品、风险、收益﹙保本还是非保本,非保本的话是固定收益还是浮动收益﹚、分配以及市场情况等;﹙2﹚产品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方式等;﹙3﹚银行对投资情况的评估和分析;﹙4﹚对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方式、依据及数据等;﹙5﹚对与有关市场监测指标相挂钩的理财产品,其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等。对上述事项,客户有权得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告知,银行也有义务基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对相关信息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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