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律师的“斗嘴”

作者:王学堂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2-5-3 11:59:20 点击数:
导读:自从有了法官和律师制度以来,法官和律师的关系就成了最难厘清的关系之一。说复杂吧,他们是法律共同体的成员,应该有共同的利益和追求;说简单吧,他们之间确实对法律适用、司法理念和法律思维存有较大的分歧甚至鸿沟…

    自从有了法官和律师制度以来,法官和律师的关系就成了最难厘清的关系之一。说复杂吧,他们是法律共同体的成员,应该有共同的利益和追求;说简单吧,他们之间确实对法律适用、司法理念和法律思维存有较大的分歧甚至鸿沟。

  相信论证法官和律师的关系几本书都可以写成,我还是用个具体的实例来说明吧。

  那就是法官和律师法庭上的“论理”。法官一言九鼎,律师金牙大状,这两者相遇,自然有一番争辩。说好点,这叫“法庭辩论”,说成大白话就是“斗嘴”!

  “斗嘴”? 对!

  这在中国法庭上不常见,而且容易发生问题!2009年7月10日,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法院一名法官因律师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双方争论后矛盾激化,法官把律师用手铐铐在法院大院内的篮球架上长达40多分钟。7月14日,当事法官被撤销庭长职务,同时被清除出法官队伍。

  这个算是极端的法官和律师“斗嘴”例子了吧?法官大人的尊严岂容小律师冒犯!

  不过,法官和律师“斗嘴”可非中国独有!

  3月26日在尼日利亚拉各斯高等法院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奥耶沃勒法官和一位叫阿拉齐亚的律师庭审现场发生了激烈的言语冲突。

  事情的起因是阿拉齐亚律师当庭指责法官与该案有利害关系。阿拉齐亚说道:“法官大人,您所列举的包括最高法院判例在内的多项权威依据,皆证明了法院有义务提醒各方当事人相关注意事项,可您仍坚持这项义务应由律师来承担。目前为止您对此案的态度使我有理由确信您与本案件有利害关系。”

  律师指责法官,这不反了天吗?

  不过,对于此番言论,奥耶沃勒法官置之一笑,无意在这件事上浪费时间。

  他说:“律师先生,这是您第一次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案的庭审,同时也是您与我之间的第一次会面。而目前为止您的表现却让我感到非常失望。无论怎样,您都没有权利当面对一位法官横加指责。您说您已经从事律师行业41年了,但我恐怕您这些年应该都荒废了吧。”

  但阿拉齐亚律师毫不示弱,他认为指责法官并没有什么错。作为一名律师,作为一名尼日利亚公民,有权对错误的事情表示不满。

  他说道:“当法官队伍出现令人嫌恶之人和事时,我们不应当羞于提起或是躲得远远的。而法院也应严加整顿法官队伍,惩治其中的害群之马。至于您对于我41年律师执业生涯虚度的评价,法官大人,很遗憾我无法认同。”

  就这样,法官大人和律师先生“杠”上了!

  奥耶沃勒法官立即警告阿拉齐亚律师,如果他再发表言论,他将被拘留。

  在短暂的沉默过后,阿拉齐亚律师再一次起身说道:“法官大人,我不会闭嘴,更不会被您吓倒。因为只要我在法律规定之范围内发表言论,您都无权阻止我说话。”

  这真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样的“斗嘴”哪有头?

  奥耶沃勒法官不再回应阿拉齐亚律师的这一说法,并将案件延期至5月21日审理案件我不审了,你该没话了吧?

  就此事,尼日利亚《每日信报》记者采访了当天在场的其他律师,他们大都深表震惊,但拒绝发表评论。

  这起律师和法官的斗嘴目前是无果而终!至于结果,谁知道呢?!

  2011年底,在号称司法标杆的美国发生一起律师和法官的斗嘴事件,较前者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为律师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故意回避明显不利于己方的内容,波斯纳法官很不客气地批判他的“鸵鸟”战术,说“鸵鸟自然高贵,但是上诉律师不应以此为榜样”。这还不算,波斯纳居然在判决书中直接配了两幅鸵鸟的插图,以示教训。

  这件事让全世界司法同仁瞠目结舌!这突破了“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争论底线,岂止是动手啊,把这样的图片附在判决书上,简直是“杀人”了!

  美国的法官,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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