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赎回“飞天”商标 结束20年付费史

作者:李果 来源:21世纪报道 发布时间:2012-8-3 16:52:05 点击数:
导读:在经过20年的漫长苦盼、博弈与妥协后,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茅台酒厂”)终于将“飞天”商标收归怀抱。  12月22日凌晨,一位茅台内部知情人士向记者爆料称,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下简称“贵州粮…

在经过20年的漫长苦盼、博弈与妥协后,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茅台酒厂”)终于将“飞天”商标收归怀抱。

  12月22日凌晨,一位茅台内部知情人士向记者爆料称,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下简称“贵州粮油”)已经将“飞天”商标转让给茅台酒厂,从而结束后者20年付费使用“飞天”商标历史,但并未透露具体转让价格。
  针对上述消息,贵州粮油国内贸易部一位负责人在12月25日下午予以了证实:“目前飞天商标已经转让给了茅台酒厂,但他们依然正常向我们供货。”
  此外,分析人士认为,在目前“飞天茅台”市场零售价已经突破2000元的情况下,茅台酒厂将“飞天”商标收归己有,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股票市值亦有帮助。
  争取多年
  计划经济下生产和出口分离,造成了商标权问题
  事实上,从“飞天”商标诞生之日起至今,时间已经过去25年。资料显示,1985年,为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负责人、贵州省外贸厅负责人和贵州省茅台酒厂领导共同商量外销茅台酒包装改进问题,最后采用“飞天”的图案,代替过去的“金轮牌”图案,为贵州茅台酒出口标识。
  “由于当时尚处于计划经济时期,按体制分工,茅台酒厂仅负责生产,成品由外贸部门销售”,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因此“飞天”标识曾属于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广东食品进出口公司、广西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最后归贵州粮油所有。
  茅台酒厂为取得“飞天”商标的所有权,从1990年以来曾多次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请愿”。1990年5月22日,茅台酒厂向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呈送《关于加强飞天牌茅台酒情况的报告》,此报告就贵州省对外贸易厅“关于加强飞天牌商标管理的请求报告”,阐述了茅台的观点。
  1998年8月5日,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公司向贵州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呈送:《关于“飞天”牌商标不能抵押的报告》。2002年7月16日,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又向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呈送了《关于使用“飞天”标识的情况报告》。
  茅台的忧虑在于:由于贵州粮油将“飞天”商标与“贵州茅台”驰名商标合并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商标注册,为“贵州茅台酒”进入该国家和地区设置了障碍,严重制约了“贵州茅台酒”国际市场的发展空间。
  另外从2000年起,贵州粮油将“飞天”商标授权给当地一些小酒厂使用,使得市场上出现多种“飞天”酒鱼龙混杂的局面。即使2002年茅台酒厂已经与贵州粮油签订了“飞天”商标使用的“排他性协议”后,一些小酒厂仍然继续生产经营“飞天”酒。
  如一家以“飞天酒”为标识的白酒企业,借助茅台酒的影响力,入主了今年上海举行的奢侈品博览会,跟LV等众多世界名牌联合在一起参展,并获得了高度的认可。该品牌运作人称,尽管他们一瓶“飞天酒”的市场售价至少为6000元,但基于“飞天”这个品牌的影响力,这款酒的市场销售情况依然火爆。
  据上述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早在2004年,贵州省经贸委就希望贵州粮油将“飞天”标识转让给茅台酒厂,以便后者开拓国际市场。但其后由于贵州粮油的债务问题爆发而一度搁置。直到最近,茅台酒厂和贵州粮油才最终达成了商标转让协议。
“天价”赎回?
  “飞天商标的价值或达数亿元,具体数额高度机密”
  据悉,注册号为“237040”的“飞天”商标已经在日前完成所有转让手续,茅台酒厂在获得商标所有权后,将授权给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贵州茅台”)无偿使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贵州粮油向茅台酒厂转让的“飞天”商标所有权范围,仅限于国内,“目前一些国家的 飞天 商标所有权依然在贵州粮油手里,未来也许还有继续转让的计划”,上述人士表示。
  对于上述消息,贵州茅台董秘办一位负责人并未表示否认,仅称“不太清楚”。
  由于双方均未透露赎回费用,所以茅台酒厂实际支付金额成为谜团。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按照此前每年茅台酒厂付给贵州粮油500万的商标使用费测算,回购费用应该在千万元以上,具体数额是高度机密,但肯定是在茅台酒厂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从“飞天”商标的估值角度观察,其目前的价值早已逾亿元。2002年,贵州当地法院关于贵州粮油债务问题的“第1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拥有的茅台飞天注册商标专用权,折价5000万元抵偿给了贵州省商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尽管该裁定结果由于当地政府的介入而未能执行,但时任贵州粮油公司总经理张炸力表示,“飞天”商标价值肯定不止5000万元,只是由于当时是出于抵债原因,且给予当地政府出于保护贵州名牌的考虑,才协调转让。”
  而另一份更有说服力的资料来自2002年3月15日湖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一份《贵州茅台酒“飞天”牌商标权资产评估报告书》,据该评估结果称,“飞天”商标的评估价值为7.07635亿元。“这还是2002年时的估值,当时贵州茅台股价仅30余元,根据其目前的价格,飞天商标的价值或达数亿元”,上述知情人士称。
  此外,有白酒行业分析人士认为。“飞天”商标的回购之后,茅台酒厂每年将不再向贵州粮油付500万元的商标使用费,同时可以杜绝市场中其他白酒品牌继续使用“飞天”商标的现象,利于贵州茅台商誉维护和品牌价值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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