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放炮”激怒东家 广药首次正面发飙

作者:王先知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1-4-16 17:38:53 点击数:
导读:针对日前广药集团授权广粮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举动,4月11日上午,加多宝集团专门在北京召开了记者招待会予以反击,并首次正式发表声明。  “在没有商标注册许可权的情况下,广药依然授权给广粮实业生产王老…

针对日前广药集团授权广粮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举动,4月11日上午,加多宝集团专门在北京召开了记者招待会予以反击,并首次正式发表声明。

  “在没有商标注册许可权的情况下,广药依然授权给广粮实业生产王老吉粥类产品,是一种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加多宝新闻发言人田威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红罐王老吉品牌的生产和经营者,加多宝希望其产品的外包装设计权受到法律保护。

  面对加多宝的高调指责,广药集团副总经理施少斌的回应争锋相对:“王老吉商标属于广药集团所有,在后续经营范围上,广药集团的授权完全依法依规,至于产品的外观设计和宣传均是广粮所为,与广药集团没有关系。”

  “租客”炮轰“房东”

  3月25日,在四川成都举行的2011年春季全国糖酒会展会现场,广粮实业推出的营养饮品王老吉固元粥、莲子绿豆爽在外包装设计上同红罐王老吉极为相似,引发了加多宝的强烈不满。

  加多宝副总裁阳爱星认为,广粮实业出品的王老吉固元粥和莲子绿豆爽的外包装涉嫌侵犯了加多宝使用的红罐王老吉及王老吉知名商标特有的包装装璜权,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阳爱星介绍,红罐王老吉包装装璜权是已经生效的司法判决,两次判决均确定这些权利完全属于加多宝红罐王老吉独立拥有。而国家商标网资料显示,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在商标分类第30类3007组中,该登记资料上并没有显示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商标的专用权,因此并不存在授权的问题,也就是说广药集团在30类3007组别中完全是无权可授。

  阳爱星认为,广药集团借助王老吉商标跨越饮料行业,甚至是跨越食品行业进行盲目的多元化的发展,绝不符合百年沉淀的王老吉专注凉茶生产的品牌内涵,也背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

  在发布会的现场,记者追问田威关于王老吉商标租赁期限的问题,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对方正面回应。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科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广药集团并不侵权,因为商标使用和注册都能形成权利,即使广药集团有关粥类的商标正在申请也不影响它的权益。

  对于加多宝召开记者招待会发表声明的做法,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加多宝的做法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接二连三发生的事件只会促使红绿之争再次升级,两者所争执的内容更加繁杂,所牵涉的利益方更加多样,解决难度更大。”

  加多宝底气何来

  加多宝频频向广药集团发难的底气何在?

  今年年初,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出了王老吉凉茶第五代后人、香港同兴药业董事长王健仪担任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兴药业已经得到了政府方面的批示和广药集团的书面承诺,将国内的王老吉商标转到王老吉药业,所以海内外王老吉商标大统一的格局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王健仪力挺加多宝,矛头直指广药集团。

  “王健仪作为目前港方的股东代表人出任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发表出这样一番言论,我认为很不合适。”上述广药集团高管告诉本报记者,一家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对外发言必须要经过董事会的研究决定,并委托新闻发言人将董事会的决议在适当场合进行相应的介绍。

  他还透露,王健仪发表上述言论后,王老吉药业第二天召开董事会时,王健仪也没敢出席。监事会已经向王健仪提出了质疑,而且向她本人发出了公开信函。

  在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商标纠纷持续升级的背景下,加多宝官方网站上的一则消息再次引发了外界的遐想。消息称,今年4月7日,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捍东,广东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陈元胜等领导莅临加多宝考察。

  “我们请省市领导参观企业时,如果要刊发他们的照片,必须要请示他们的秘书并获得同意。”上述广药集团高管称,如果没有执行这个程序,就擅自在自己企业的网站上或者在其他载体上发表领导参观企业的照片,加多宝将会为此承担责任。

广药集团正面发飙

  针对加多宝在北京召开记者发布会的做法以及近期王老吉商标纠纷事宜,广药集团市场部部长倪依东接受了本报记者独家专访。

  《华夏时报》:加多宝认为,广药授权给广粮实业生产王老吉粥类产品误导了消费者,你是否认可这种批评?

  倪依东:加多宝的声明显示出自己对商标法一点都不了解,完全是一种法盲的表现。国家商标法已经对哪些可以授权,哪些不可以授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广药集团作为王老吉商标国内唯一的拥有者,我们有商标许可的权利,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广药集团只是授权广粮使用王老吉商标,至于广粮如何使用由它们独自负责,和商标持有人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也要求广粮集团必须在任何方面都要依法依规。据我们所知,广粮集团也经过了充分论证,它们也聘请了资深律师,在商标上不会侵犯任何人、任何企业的专利。广粮在成都糖酒会上展出的是非卖品,也就是样品,既然没有销售,也就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和侵权。据我所知,广粮在这款即将上市的成品的包装上会有一些自己的特色。

  《华夏时报》:加多宝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广药集团在粥类商品中并没有王老吉商标的专用权,广药集团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倪依东:国家商标法明文规定,注册商标是可以在申请过程中使用的,我们在相应的类别上也正在申请,虽然没有拿到注册证,但是我们作为驰名商标的拥有者,是可以跨类别保护的。怎么能说广药集团无权授权呢?如果广药无权,哪家企业又有权呢?更何况加多宝只是王老吉商标的一个被授权的使用者,它们现在反过来对商标的持有人品头论足,非常不合情理。

  《华夏时报》:广药集团和香港鸿道集团有关王老吉商标合作的期限什么时候到期,听说去年的5月份广药集团已经发出了双方终止合作的律师函?

  倪依东:对于王老吉商标到底什么时候到期,我相信很快会有一个结论的。广药集团一直希望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能够沟通洽谈,但是加多宝从来没有在正面场合回应我们,我们感到很遗憾。

  因为加多宝集团是香港鸿道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我们给加多宝集团是没有任何授权的,只是授权给加多宝的母公司。加多宝说没有收到我们的律师终止函,也许是它们的级别太低。我们通过法律程序已经通知对方了。

  《华夏时报》:加多宝方面反对广药集团借助王老吉商标进行盲目的多元化的发展,广药集团对此如何评论?

  倪依东:我们只希望能够把自己的事业做好,特别是围绕着王老吉商标把大健康产业做好,因为这个商标是我们集团申请的驰名商标。

  在王老吉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民族品牌背后,我们双方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不能因为谁付出的努力大,这个商标就要归谁。我们的关系就像房东和租户的关系,当租户对房屋进行了大量的豪华装修后,难道房子的产权就要归到租户的名下?房主从此就要失去房屋的所有权吗?

  多元化对王老吉商标是有利的。对于知名品牌,有的以做深做透为主,有的就以做广做优为主,不能说某一个品牌成功了就必须只做一个产品。在开发王老吉商标的事情上,我们也不需要同加多宝进行沟通,这是商标拥有人的权利。

  《华夏时报》: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还会继续合作吗?

  倪依东:这要看对方的表现了,以后每年的商标租金是否提高也要看对方的表现。对我们发过去的律师函和公函,对方一直都没有反应,我们认为它们连最起码的法律意识都没有,它们也没有主动找我们谈过此事。

  我觉得广药集团同加多宝之间不能算作纠纷,加多宝应该提升自己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对合作方应该有更多的尊重,本着互利共赢的理念来同我们接触,而不应该在媒体上单方面炒作。(王先知)

 

上一篇:消费者诉富士相机飘雪花法院已受理(图) 下一篇:我国立案调查康菲渤海溢油 法定最高罚20万引来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