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齐发,富士相机质量缺陷累及商户

作者:澳门商报记者任鹏飞 来源:华媒网 发布时间:2011-8-15 15:22:12 点击数:
导读:三门齐发富士相机质量缺陷累及商户[导读]2011年5月18日下午,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富士相机“雪花门”事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中的被告只有作为相机销售商的北京天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任公…

三门齐发富士相机质量缺陷累及商户

[导读]2011年5月18日下午,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 富士相机“雪花门”事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中的被告只有作为相机销售商的北京天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任公司),却不见相机生产商——富士公司的身影,被告商户也连连喊冤,认为相机质量责任理当由生产企业——富士公司来承担。而与富士相机质量频出“雪花门”、“颜色门”、“失踪门”,让人不得不质疑这家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2011年5月18日下午,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 富士相机“雪花门”事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中的被告只有作为相机销售商的北京天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任公司),却不见相机生产商——富士公司的身影,被告商户也连连喊冤,认为相机质量责任理当由生产企业——富士公司来承担。而与富士相机质量频出“雪花门”、“颜色门”、“失踪门”,让人不得不质疑这家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投拆富士无回应,消费者迂回维权

2010年6月,部分消费者在使用富士S205EXR型数码相机发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科峰律师介绍:“有证据显示,富士公司生产的FinePix S205EXR数码相机,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拍摄的照片存在大量不规则的白色点状物,主要是噪点,俗称“雪花”;二是该型号相机没有说明书载明的唤醒或激活功能”,这便是轰动一时的富士相机“雪花门”事件。同年6月24日,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公司)对于“雪花门”事件发出公告,公告中强调用户在夏天使用相机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当相机晒在太阳下时需用一块有色且避沙的毛巾或裱有锡箔的遮挡工具避光。许多消费者对于富士方面的这则公告并不买账,“相机中暑”这一说法令消费者大跌眼镜,质疑不断,致使“雪花门”事件再度升级。

\

图中为“雪花门”事件中“中暑”的主角——富士S205EXR型号相机

此次庭审过程中,对于消费者提出的“相机拍摄时有明显噪点,且不具备说明书上注明的激活功能”的事实,双方均无异议,但在消费者提出因天任公司没有尽到告知责任而要求赔偿损失时,被告天任公司喊了冤。据天任公司诉讼代理人称:“我们售出的相机均是经过国家检测合格的产品,售出前我方也不知道相机有问题,而且严格按照国家的7天退换、三包政策执行,相机的质量问题应该由富士公司承担。”

对于为何因富士相机的质量问题却将销售方告上法庭,而不直接起诉富士,该案原告诉讼代理人陈东坡律师向记者表示:“由于目前消费者手中的相机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未对消费者造成实质性的人身、财产侵害。消费者与销售方具有买卖合同,但与生产商并不存在直接合同。销售商与生产商则存在合同关系,销售商可以向生产商追偿。如消费者直接向富士公司发起维权,则只能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目前这种‘迂回’维权的局面,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据了解,消费者与律师一起曾多次试图与富士公司取得联系,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富士方面给出的答复却是:一切以我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王科峰律师表示:“接受委托后,曾向富士数码相机的生产商苏州富士胶片映像机器有限公司和售后服务商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了两次律师函。两公司只对第一次律师函作了回复,但回复中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实质性的解决方案,且未对第二次律师函提出的关于将消费者持有的问题相机交由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一事进行答复,最终消费者无奈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任鹏飞  来源:华媒论坛  华媒网编辑:李爱萍

上一篇:味千拉面被曝6000元买检测报告 下一篇:中国制造的“洋马甲”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