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的程序和方法
1、聘请律师须知
(1)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应到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 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私下达成的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聘请律师要查看律师事务所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所委托的律师是否持有经当年注册的律师执业证,要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手持一份,交费要开具正式发票。
( 3)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将对年检注册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进行公告。如不确定,可与当地司法局或市律师协会联系以防上当。
(4)军队的律师不准接受地方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室(处)工作人员只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接受其他公民、法人的委托从事法律服务。
2、律师服务程序
(1)咨询。通过咨询活动让律师对案件有初步了解,并告知当事人案件应按什么程序进行,会遇到哪些问题。
(2)委托。在委托律师时,需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缴纳代理费用,委托合同和交费证据是形成委托关系的证明。
(3)监督。在合同订立时向当事人解释合同,告知权利义务,发放《质量监督卡》,按照《质量监督制度》,保证律师办案质量。
(4)办案。受案后,律师将按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5)回访。为保证律师办案质量,将根据《质量监督制度》定期进行回访,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及时予以答复。
(6)结案。律师办案完结后,向当事人进行结案汇报,案卷卷宗归档后统一管理,以备日后查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尼奥大厦(MOHO国际公寓)8号楼8层1单元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176589 传真:(010) 67176589
电子邮件:wkflaw@foxmail.com QQ客服:82322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