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而不亲 无妄者善

作者:齐海滨 来源:华律网 发布时间:2010-4-29 9:31:25 点击数:
导读:沈宗灵,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23年生于杭州,194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1948年在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获硕士学位。先后在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执教。曾任北大法律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北京大…

沈宗灵,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23年生于杭州,194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1948年在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获硕士学位。先后在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执教。曾任北大法律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比较法——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总干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总干事,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学学会中国分会第一任主席。

现任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特邀委员。1994年当选为国际比较法科学院联系成员

年轻时的沈宗灵

在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历史中,沈宗灵老师是一个无法绕过去的人,虽然已经许久不见老师了,但是20年前受教燕园时的点点滴滴,仍然清晰地浮现在面前,现在老师已经退休了,50年的讲坛生涯,20年前立雪程门,此情可待成追忆。
  沈宗灵老师的个性是严格地循规蹈矩。自由、个性、规范,这些不同概念在沈老师的毕生学术追求中得到了一种富有特色的完美结合。凡了解沈老师的人都会同意,作为一个法学教育家,他堪称严定学术规范与社会规范的楷模。沈老师能够成为这样的楷模当然有其自身性格、经历与修养方面的特定背景和原因,而这些方面却是作为学生所不应妄议的。对我而言,沈老师这种极有个性的言传身教是使我受益良多的一个重要存在,它使我由之而切身体会到,仅就学者的个体实践来说,学术自由是一个需要怎样的途径和努力方能实现的境界与追求。

春风解惑 月下回首

初识沈老师是将近20年前的事了。记得是在刚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法律系开会,由两位教授分别向教师和77、78两级学生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报告,一位是王铁崖先生,另一位就是沈老师。沈老师介绍的是他代表中国法学界首次参加世界法哲学大会的情况,他当时给我留下的印象,除了听来浓重的浙江口音以外,是在看似严肃的外表下偶尔流露出平易的幽默感。

沈老师不习惯也不喜欢的是我过强的形而上的思辨气质。在他的指导经验中,像我这样的学生想必不会后无来者,但确有可能是前无类例。这与极具分析气质的沈老师显然很不吻合,也曾经让他颇觉苦恼,不止一次地说我“脑子里思辨哲学太多”。

在我看来,若要对沈老师为人治学的品性与风格作一简练概括,最恰当者莫过“严谨”二字了,这突出地表现为他的敬业和守纪精神。人们都公认沈老师是一个敬业守纪的模范,有关的故事佚闻颇多,但作为学生我于此却不能不再述及一二。回忆我入学后的第一印象,就是导师恭楷手拟的详细培养计划和各门课的教学大纲,英文书目也是他从图书馆一一查阅后自己用打字机打印给我们的(我现在手头还保留着这样一份),面对着每次上课都全力以赴一丝不苟的导师,你若不曾认真准备的话一定会惭愧之极。

沈老师先后两次出国访问,每次回来都告诉我他基本上是在美加各法院图书馆度过的,抓紧一切时间翻阅各种法学期刊,追踪国外学术动态。印象最清楚的是沈老师对后一次的观感,说近些年批判法学在西方法律院校标领风骚大行其道,其学术观点与马克思主义多有相通或传承,令他为之深思不已。

由于严谨,沈老师平生最见不得的就是对学问的狂妄态度。什么是狂妄?用沈老师的话说那就是言过其实。记忆所及,读研究生期间的首尾两端都有被导师棒喝的教训。本科时我们对沈老师平实细致的讲课方式印象颇佳,尤其欣赏他从不硬套马克思主义理论,而是申明他相信高年级学生已具备必要的独立分析能力。

然而接触久了就会发现,沈老师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其实也并不是一张令人无所逃遁之网。他懂得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道理,因此这严格在他是有分寸也有宽容的,只是作为学生你未必事先把握得准。

另一方面,沈老师的严谨风格虽然不免予人以冷峻感,但他对待学生的态度却是相当真诚而平等的。外人恐怕很难想象,外表木讷的沈老师内心里是个很爱争论的人,尤其喜欢与学生们作激烈争论。记得第一次与导师发生激辩是讨论德国纳粹时期的法律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这个问题,我们正好都与导师持相反观点,只见沈老师抖擞精神舌战群儒,不,应该说是“儒战群舌”,直争得脸红脖子粗。我曾担心这种争辩难免有冲撞师长之嫌,后来发现导师根本不以为忤,反倒习以为常。沈老师治学甚严且不善酬交,故极少当面嘉许后学,却深喜学生有所创见,一旦发现即予特别肯定。

的确,作为治学严谨而又身居学术领导地位的前辈,沈老师对后学怀有严肃的责任感和期许,欣慰于我们的每一个学术进境。

抱朴守一 师道尊严

中国读书人传统上于师长有尊亲之别。例如钱钟书先生便自道对他的清华老师吴宓先生“尊而不亲”。或许沈老师也难免使学生作如是观,其实他内心中的人情味是相当厚重的,只是由于性格与经历的缘故,他不愿也不善表达。最了解这一点的人自然莫过沈师母了。一次我去见导师,师母趁他未归之际抓紧时间对我说,你们可千万不要误解他呀,他一辈子就是这样的人,脸上严厉,可为你们是真操心,有时候急得晚上都睡不好觉啊!诚哉斯言。

此外我还要说,尽管有着严肃的个性基调,作为一个善良而有智慧的长者,沈老师的幽默感是绝不缺乏的。切莫以为我们在导师家上课的气氛始终如入学时那般凝重。在逐渐熟识后,随着心理的放松,喜剧性场面也便迭而有之。须知沈老师有一大排解不开的季节性苦恼来自他的口音,每年秋冬给本科生授课时都会不招自来。有次我们去上课,正逢沈老师授课归来,一见面就意态不平地要请我们作裁判,说他在讲马里旦的新托马斯主义法学时,学生们因听不懂口音反响强烈。我们问是哪些话听不懂?沈老师举例如“人权”与“神权”。于是我们请他用自认准确的发音再说一遍,然后不得不告诉他两者正好说了个颠倒。望着沈老师气馁之余又自我解嘲的样子,我觉得个中人的神妙处真是难与君说。

拉杂写了以上不少,但似乎还应就沈老师的学术思想方面谈一点我的认识。我想说,当时的中国法学可能确不免于幼稚,但判断这所谓幼稚的方法可能也未必成熟,如果它本身即未经分析思维的酸液洗涤。法学走向成熟需要一个过程,沈老师的毕生工作既是此一过程的见证,也是在过程中发生着“催熟”影响的要素之一。

星月往还,人事代谢。我受教燕园时的几位北大师长,丁校长和罗老师已位列庙堂之高,张国华与张宏生两位老师却已萧然作古,惟余我们的沈老师还在燕园老圃笔耕依然。沈老师执教北大已有50个年头了,50年如一日,一个人如此恒久地专注于一项事业,何其不容易。桃李下成蹊,天公多抖擞,人格可独行,文章能不朽。沈老师的风范,我将永远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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