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内部审计监管 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作者:顾兰 来源:中国保险报 发布时间:2010-3-19 10:31:51 点击数:
导读:  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和内部审计在保险监管中作用的凸显,确立内部审计监管的理念,将加强内部审计作为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显得尤为重要。建立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制度是加…

  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和内部审计在保险监管中作用的凸显,确立内部审计监管的理念,将加强内部审计作为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显得尤为重要。建立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制度是加强监管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落实过程中,重点关注建立规范完备的审计报告汇总分析程序和正确处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这样两个要点。

 

  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是保险监管的三大支柱之一。加强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就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内部审计体系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近期,保监会又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内部审计报告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相关规定。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保险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内部审计在保险公司改革、防范风险以及保险监管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有必要逐步确立内部审计监管的理念,将加强内部审计作为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加强保险公司内部审计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内部审计是现代保险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加强保险公司内部审计监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内部审计监管是促进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内部审计是保险公司内部机构对其内部控制、业务财务以及经营活动效果等方面开展的检查、评价和咨询等活动,是公司重要的监督制衡机制。监督制衡机制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为实现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的监督制约,各国普遍要求公司要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内部审计应当具有直接向董事会报告的渠道,董事会应当对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最终职责。独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已经成为公司治理结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从国际上的实践来看,安然、世通等公司舞弊丑闻发生后,美国出台了《萨班斯法案》,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职责履行等方面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将内部审计与董事会、管理层、外部审计共同看作是有效公司治理赖以存在的基石。因此,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必然要求加强内部审计监管。

 

  (二)加强内部审计监管是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防范风险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今年以来,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罕见的重大变化,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困难矛盾突出,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正在形成和累积。在这一形势下,保险业面临的风险来源更多、传递更快、破坏力更大,保险监管防范风险的责任比以往更重,任务更加艰巨。

 

  公司治理和内控是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内部审计是其中的重要环节。随着现代保险企业制度建设初见成效,保险公司内控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有所加强,但离建立防范风险长效机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具体的监管实践中,经过近年来的整顿,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的规范程度逐步提高。但保险市场的一些问题一直屡禁不止,如套取资金违规支付手续费、账外账、内外勾结侵害公司利益以及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客观上对保险业造成了较大的风险隐患。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虽然有多个方面,但很大程度上与保险公司内控不严、内部审计体制不健全直接相关。如果各保险公司都建立起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保险市场的违规行为将大大减少。因此,切实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管,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也有利于保险公司在动荡剧烈的环境中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内部审计监管是改善保险监管的一项制度创新。内部审计虽然是公司内部对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活动,但在很多方面与保险监管检查的内容相类似,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可以对保险监管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在保险监管难度日益增大、任务越来越重的情况下,有必要借助内部审计这一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促进监管效能的提高。当前,一些保险公司片面强调业务发展,对内部审计工作特别是对分支机构内部审计不重视,公司审计机构不健全、审计力量薄弱、审计频率过低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客观上需要通过外部监管来督促保险公司重视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过去,我们认为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事务,一般不去干预。现在有必要改变这种观念,把加强内部审计监管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

 

  从公司治理监管的角度来看,近两三年来,保监会在理顺股权、加强董事会建设和规范管理层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健全的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如果说公司治理是大脑,内部控制就是中枢神经和末梢,内部控制不起作用,公司治理就是“空中楼阁”。加强内部审计监管是加强内控监管的重要内容,只有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才能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的约束力,提高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有效性。

 

  建立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制度是加强监管的一项新举措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和《关于向保险监管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的通知》确立了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制度,并明确了相关实施细则。这一制度的出台也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制度的建立,借鉴了相关行业的做法,并充分考虑了保险监管的需要和保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其初衷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发挥保监局在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中的作用。近年来,保监局身处保险监管第一线,在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如何更好地发挥各保监局在治理结构监管中的联动作用、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应是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从近两年的监管实践看,公司治理与公司的市场行为密切相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公司的战略和管理层的人员构成,管理层的经营行为决定公司的市场行为。公司分支机构市场行为的规范程度和内控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科学有效。内部审计报告是对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内部控制情况的综合反映。通过建立分支机构审计报告报送制度,可以使保监局了解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情况,发挥保监局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监管中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使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深入到公司内控中去,实现保监会和保监局上下联动,共同实施治理结构监管。

 

  二是探索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近年来保监会大力开展现场监管,规范了市场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但监管机构的监管力量毕竟有限,只有创新监管手段,大力开展非现场监管,才能切实提高监管效率。今年全国监管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并重,把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有效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制度,保监局可以对审计报告进行汇总分析,更好地监测辖区内保险公司的内控管理等情况,及时掌握市场趋势和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借助保险公司内部审计辅助监管作用实施的一种非现场监管,有利于促进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

 

  实施好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制度的两个要点

 

  实施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既涉及到保监会系统,又涉及保险公司,政策性和操作性的要求比较高。在落实过程中,有两个方面是重点:

 

  一是建立规范完备的审计报告汇总分析程序。各保监局的相关监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协调督促保险公司及时报送审计报告,明确各公司的联系人。二是建立内部审计报告的收文、使用、归档和保密制度,做好组织与人员准备。三是建立审计报告汇总、分析制度。

 

  二是正确处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保险公司最关注的是监管机构如何对待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一些保险公司担心保监局会以审计报告为线索对公司进行处罚,在报送过程中有所顾虑。对此,保监会的态度十分明确,就是要鼓励保险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全面、完整地报送审计报告。对于监管机构来讲,内部审计报告只是监管参考,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监管机构了解内部审计报告内容的主要目的是发现保险市场中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而不在于对个案进行处罚。因此,在制度落实过程中,要正确把握这方面的要求,切实利用好内部审计报告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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