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郝惠珍律师

作者:王峰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6-21 18:41:19 点击数:
导读:郝惠珍、中共党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社会职务: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中华律师协会民商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

郝惠珍、中共党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

社会职务: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中华律师协会民商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女律师联谊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朝阳区律师党委副书记;光明日报社、朝阳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专业资格  律师执业资格
业务介绍  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庭、经济犯罪等;
工作语言  中文 英语
职业背景

 

    1986年通过首届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87年在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作兼职律师,1992年受市司法局党组委托组建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01年借“国办所”改制的契机与海外归来的律师共同组建了合伙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师。

 

    郝律师熟悉民商和公司法,擅长诉讼业务,其庭审效果在业内获得高度肯定。她果断、干练的气质,敏捷、清晰的思维在业内脱颖而出,20多年的律师工作实践,使她成为律师中的佼佼者,被媒体称为“京城名律师”。

 

    从业20多年来,她受理了许多重大疑难案件,在轰动全国的“沈太福集资案”中为涉案的《人民日报》记者张某某作辩护律师;在建国以来首例“抢劫银行”的大案中担任陆某某的辩护律师;在高官犯罪中她办理了交通银行大连开发区分行行长关某贪污受贿案、全国审计风暴中交通银行锦州分行行长滥用职权案、北京房山区政协副主席许志远故意杀人和受贿案,以及保定市水利局局长金某、盘锦市国土资源局李某等多起高官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路不明案和上海市家美好超市张某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案、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此外,还多次代理企事业及金融单位的债务及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在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诉讼领域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多年来,郝律师还积极涉足“知识产权类”案件,曾成功地代理了轰动全国的文化大案《郭沫若子女诉陈明远、中国文联出版社著作权纠纷案》、《黑豹乐队诉湖北扬子江音像出版社著作权纠纷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少儿部诉天津教育出版社孙敬修全集著作权暨孙敬修讲故事纠纷案》、《中国金辰公司诉中关村“五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案》和《北京医疗器械研究所诉朝阳喻华研究所侵犯商业秘密案》、《张家口冀北电网公司诉北京林克海德公司侵犯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武部正幸诉日本丰田株式会社专利侵权》等案件。

 

    她还代理了多起名誉侵权案,如吕效祖诉《北京青年报》、《文摘报》文章“孙子兵法八十二篇是个大骗局”名誉侵权案;董存瑞的战友于金山诉李作明《沈阳日报》、《中华周末报》、《生活时报》、《新民周刊》、《成都晚报》、《大河报》等七被告因撰文《董存瑞的首任班长你为什么要蒙人》一文引发的名誉侵权案;刘晓庆与王建中因出版《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而引发的名誉侵权案;湖北彭想城因光明日报出版社《审判张二江》一书而提起名誉侵权案;船舶工业总公司、神剑协会名誉权纠纷案;萧乾夫人文洁若诉陈明远侵权案等,在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和商业秘密权益保护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她办理的大案要案辩护词、代理词,多次被收进《大案、名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一书。

 

    1998年以来,她还积极参与房地产市场法律事务,曾为北京的“名人花园”、“水木清华园”、“国际友谊花园”、“望京明苑”、“今典花园”等十几个房屋开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市属各支行建有广泛联系。同时,代理了海南船务公司诉丽京花园别墅售房合同纠纷、香港某公司与北京医院开发合同纠纷案、内蒙古医院诉天富房地产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等,案例被最高法院收入案例选。

 

    郝律师还把自己在司法行政机关担任官员时积累的管理及组织工作经验,运用于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业务中。她曾先后为《光明日报》、人民大会堂、朝阳区政府、诺基亚航天航星通讯公司、中国科学院空间技术与应用研究中心、中国杂技团、中国杂技家协会、北京都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河北鹏达建设集团公司、河北大成供电局、三里屯街道办事处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房地产开发及工程建设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直接参与公司高层决策,为企业的内部管理、建章建制、劳务劳资纠纷,以及外部的经济开发合作、投资融资、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服务。

 

    在执业中郝律师还坚持一专多能的业务方向,她利用女律师的特点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代理了多个影响大和标的大的婚姻、继承案件,外国人和名人的案件。在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律师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被大家公认为本行业的领头人。作为北京市人大立法委员会咨询专家,她先后参与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登记条例》、《民法典》、《物权法》、《贯彻“十五”“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立法讨论,显示出她在该行业领域的专业素质和地位。作为律师实务界的专家,她一直活跃在国际间的交流平台上。作为中国律师的代表她参加了《国际家庭法研讨会》、联合国在中国召开的《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保护妇女财产权益》、《保护妇女劳动权利》的专门工作会议;在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婚姻家庭分会场,她与英国首相布莱尔夫人切丽·布思、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等同行共同探讨了国际间婚姻家庭问题;她还代表北京女律师参加了香港女律师协会反对家庭暴力的研讨会。在中美保护妇女权益座谈会上,她作了《完善法律体系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的发言,全面介绍了中国妇女儿童保护的法律规定和中国律师的维权活动。在北京大学与挪威政府开展的“娜拉的姐妹们”研讨会上,她又作了题为《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与实践》的发言。她还发表了多篇论文,显示了专业研究水平。如《加大离婚成本反对草率离婚》、《投资性股权在离婚案件中的处理》、《完善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几点立法构想》、《家庭暴力及其对策》《法官在离婚案件中的释明权》等。她主编和撰写《以案说法—婚姻家庭篇》、《离婚争夺站》、《婚姻家庭案件办案全程》等书籍上市后反响极大,被社会誉为“百姓生活中的法律顾问”、“律师手中的办案指南”。

 

    郝律师热心法律宣传和社会活动并与媒体保持了密切的联系。自1994年以来先后被北京电视台《钟鼓楼》、《热线律师》等节目聘为特邀嘉宾。1996年,被中央电视台《社会经纬》、《是非公断》节目聘为特邀主持人,她主持的节目受到广大电视观众的好评,先后收到各地观众数万封来信。中央电视台的《社会经纬》栏目还为此专门制作了一期《郝律师答观众问》以示感谢。1997年她又在《北京法制日报》开设了《郝律师答疑》专栏,并多次作为“专家”接受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中国妇女》、《司法行政》、《北京律师》等各大媒体的采访。2002年在《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时,作为法律专家接受中央四套《专家访谈》,2003年又在中央二套《经济与法》、《为您服务》节目中说法讲法。2004年作为中央电视台聘请的“十大名律师”参加了网上咨询。2005年又作为专家在中央12频道《法律讲堂》讲课。同年,她荣获了法制频道“普法明星”的光荣称号。

 

    在“法律服务百姓、回报社会”的理念中,她率先进社区、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接待信访,在完成政府交办的“秀水街撤市”中高度的责任感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在依法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受到了各界的好评。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获得了“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她本人也连续获得了“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的称号。2005年荣获了人物网10大法律人物评选提名;2006年被收录《中国大律师》丛书;2007年获和谐中国年度影响力人物重点提名,2008年在奥运表彰中她又荣获朝阳区奥运功勋金奖和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律师行业奥运工作专业贡献奖。

 

    郝惠珍大律师愿一如既往的为各界人士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欢迎各界朋友登录网站访问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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