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在华投资的风险

作者:陈志武 来源:金融时报 发布时间:2007-06-21 11:28:46 点击数:
导读:外商在华投资的风险作者:耶鲁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陈志武2007年6月20日星期三久经争论之后,花旗牵头的财团于最近签署了股权认购协议,被宣布为广东发展银行(G…
外商在华投资的风险
 
作者:耶鲁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陈志武
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
 

经争论之后,花旗牵头的财团于最近签署了股权认购协议,被宣布为广东发展银行(GDB)竞购战的胜利者,而更富戏剧性的凯雷对建筑机械制造商徐工的竞购战,尽管其条款与当初有不少调整,但会获得监管机构批准。2006年11月14日出版的英国《金融时报》以“美公司通过中国耐力考验”为题进行了评论,称两家集团就其在中国拟议进行的收购与中国各级官僚机构展开没完没了的讨论后,都将通过“耐力考验”。特别是在2006年暑期的反外资大讨论之后,在中国,对外资的考验更是随处可见,除了耐力,还有判断力、适应力等等更多方面的考验,或者说测验。而给外资带来考验的始作俑者,除了极其缓慢、不甚透明、令人备受折磨的决策过程外,更有复杂且不健全的法律制度。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凯雷和广发行两个案例也让我们看到近段时间以来,中国对外资态度发生的微妙变化,不理性的外资控制时隐时现。中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华投资设立的企业累计超过57万家,投入资金累计超过6650亿美元。实践证明,积极合理吸收外资,有效弥补了中国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在中国金融体系被国有控制并主要为国企服务的情况之下,外资成了私人创业的主要资本来源之一,也是中国新就业机会的重要源泉。此外,这些外资与合资企业引进了大量新技术以及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经验,带来了现代流通和市场营销理念,引入了国际竞争机制、国际规则和国际标准,在促进中国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同时,加速了中国开放型经济的形成,在中国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没有这些外资,也就不会有过去28年的中国经济成就。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应当更加重视开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对外开放、吸收外资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只有在对外开放中让中国企业面对外来竞争,让它们在竞争中提升国际竞争力,才可能使中国的国家经济更安全。未来中国应当更加重视改善投资环境,依法保护境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必将大大减少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律风险。同时,外商在华投资过程中,也应当主动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中国各项法律规定。

不少外商在中国投资的失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通过中国法律制度的测验,投资项目在中国遭遇了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最终导致投资的失败。投资本身是一项高风险的经济活动,其中法律风险尤其重要,这点在中国更为突出。法律风险的产生,究其根源,有中国外商投资法律环境不完善等原因,但也有境外投资者商业操作上的不谨慎和不规范。李寿双先生的新作《中国外商投资法律环境与风险》,为我们系统揭示了外商投资在不同阶段、不同环节产生法律风险的不同原因,为外商投资科学管理和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可以说是外商在华投资达到科学避险的必要指南。

从另一个方向观察,自本世纪初开始,依据中国经济、政治、外交的总体需要,中国政府提出了转变投资结构,并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去投资并购。特别是近几年,中国企业开始大踏步走向国际市场,对外投资的势头非常迅猛。进入21世纪后,中国对外投资额平均年增长20%,最多一年的增长率达80%,投资额度年均60-70亿美元,2006年将超过160亿美元。截止2005年年底,中国企业累计对外直接投资517亿美元。

随着我国境外投资业务的发展,企业在境外的投资和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和壁垒也越来越多,有的已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其中,法律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有很多企业在海外的投资遇到了类似于外商在我国遇到的法律风险。《中国外商投资法律环境与风险》这本书,也提示我们,在进行海外投资过程中,同样应当重视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这些是中国企业面对的挑战,也是它们走向成熟的标志。

本书作者以其敏锐的视角和深刻的洞察力,为我们剖析了外商在华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原因。这一重要成果,不仅为外商来华投资以及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告诉他们如何防范风险,同时也为系统研究跨国投资的风险管理问题提供了很好的线索和基础,非常值得一读。

作者为耶鲁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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